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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第70週 第6天 降罰之日

讀經:

以斯帖記 8【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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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25【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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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勝過不可廢之諭旨

May 25, 2019

只除去哈曼是不夠的,他奉王的名發出的諭旨還沒有廢除,就是“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 猶大 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以斯帖記 3:13)。亞哈隨魯王治下一百二十七個省裡,猶大人的仇敵依然磨刀霍霍,正在等亞達月十三日這一天。

廢掉這道諭旨是一個難題,因為當初“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 猶大 人的仇敵- 亞甲 族 哈米大他 的兒子 哈曼 。”(以斯帖記 3:10),這道諭旨上蓋了王的戒指大印,而“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以斯帖記 8:8b)。這下麻煩了,前面哈曼奉亞哈隨魯王的名、蓋了王的戒指的印的這道諭旨是無法廢除的。在但以理書中的瑪代人大利烏做王的時候,就遇到相似的難題,連大利烏王也沒有辦法廢除自己被詭計欺騙後所下的旨意,只能等到這旨意自動失效(但以理被扔在獅子坑裡,但是獅子卻不吃他,旨意雖然沒有達到果效,但已執行完畢)。這裡亞哈隨魯王將這個難題甩給末底改,說:“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 猶大 人,用王的戒指蓋印”(以斯帖記 8:8a)。

前一道諭旨不能廢除,只能下另一道諭旨去勝過它。末底改奉王的名所下的旨意中,看起來與哈曼所下的前一道旨意很像,但是卻有一個細節上的不同,就是“聚集保護性命”這句話(“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 猶大 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 猶大 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以斯帖記 8:11-12)。因此,到了亞達月十三日這一天,猶大人還是面臨危險,因為他們的仇敵大有可能依然藉著第一道諭旨,前來除滅他們。因此猶大人必須奮勇剛強,“聚集保護性命”,靠著這第二道諭旨,除滅仇敵,不然他們還是可能會被除滅。至於各省各族,支持哪一方對他們來說都無罪,他們要在這兩道諭旨中選擇。而神通過末底改的威勢使這些人懼怕,轉而順服第二道諭旨,幫助猶大人:“猶大 人在 亞哈隨魯 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 末底改 ,就都幫助 猶大 人。”(以斯帖記 9:2-3)

“前一道諭旨不能廢除,只能下另一道諭旨去勝過它”,這樣的有關“信實”的概念在現代被破壞殆盡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常常無法理解神“不後悔”這件事情——神所發出的命令不會收回,這是他的信實的性情(當然還有就是,祂的命令不像人的命令,祂的命令不會有錯);而人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的,“信實”這個性情本來設計在我們的創造藍圖中,只是現在被罪破壞,敗壞不堪。但是人人都喜愛跟信實的人在一起,因為知道他並不會徒然反悔,是可以信賴的人;這明明白白地證明,人人心中都嚮往“信實”的品格。

這也是為什麼,因為人犯罪墮落,神已經定下審判的旨意,就不會收回它,也不會廢除它,因為這旨意是公義的,神也是信實不反悔的。但是神因著愛,定意要救世人,就必須有第二道旨意來勝過前一道旨意,這就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如同猶大人到了亞達月十三日,他們還是會面對仇敵的屠刀,必須奮勇自強,靠著第二道旨意去勝過仇敵一樣:現在的世人,依然要面對神的第一道審判的旨意,要想得救,使這第一道旨意在自己身上廢除,他們也必須奮勇剛強,緊緊抓住第二道旨意,就是主耶穌的救恩。這個過程不是單單靠著自己努力就可以成就,就像神使各省各族的人懼怕,就幫助猶太人一樣,神也在使用各方的力量,幫助他所揀選的人得到這第二道旨意的保護;但同時一定有神的仇敵撒旦,仗著第一道旨意,要努力奪取更多的人,使他們落在審判之下——在第一道審判的旨意最終落下之前,神也允許他這樣做。但願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成為在他人身上,神用來幫助人成就第二道旨意、搶救更多人的靈魂的器皿。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