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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66週 第3天 利未職任

讀經:

歷代志下 19-20【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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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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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高興遵行」與「勸他同去」

April 24, 2019

「高興遵行」

約沙法是個好王:

耶和華與 約沙法 同在;因為他行他祖 大衛 初行的道,不尋求 巴力 , 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行他的誡命,不效法 以色列 人的行為。 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 猶大 眾人給他進貢; 約沙法 大有尊榮資財。 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 猶大 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歷代志下 17:3-6)

他效法大衛初行的道,即大衛早年所行的道(earlier ways of David),而不是大衛晚年的軟弱。他遵行神的誡命,不效法北國以色列的行為。並且,這一切不是出於表面的行為,更是內心的敬虔,因“他「高興」遵行神的道”。“高興”這個詞,ESV翻譯成“courageous”(勇敢地),NASB 翻譯為“took great pride”(自豪地),NET翻譯為“committed” ,NIV翻譯為“devoted to”,都是“奉獻”“專注”的意思。可見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的原意用中英文都很難用一個詞完全表達。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列出它的意思,有“exalt, be haughty, be make higher, lift up, mount up, be proud, raise up great height, upward”。總結一下,這個詞放在這句話裡的意思,就是約沙法將神的道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以神的道為榮。

這樣的心正是對付羅波安和亞比雅的“不立定心意尋求神”的惡的武器。因著在信心上的軟弱,羅波安和亞比雅雖然在國家層面上的敬拜還都正統,但是卻對百姓的行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致於百姓中偶像崇拜蔓延;而約沙法卻因著這樣的對神的道“高舉/專注/以之為榮”的心,有勇氣和力量“從猶大除去一切邱壇和木偶”,並且派臣子帶著利未人和祭司“走遍猶大各城”,用神的律法去教訓百姓。因此神藉著先知耶戶的口說他“立定心意尋求神”(19:3)。

我們曉得現代的教會面對很多從世界來的挑戰,在宣講神的道的時候變得軟弱,對一些“敏感話題”避之不談,以致於神所不喜悅的信念在神的子民中蔓延,以致於成為高於神的真理的偶像崇拜。這是“不立定心意尋求神”的後果。我們在這個世代為人父母也是相當得不容易,這個世界在破壞父母的權柄,並向孩子灌輸與我們的信仰不同的觀念,我們唯有像約沙法這樣“高興遵行神的道”,才能有勇氣除去自己和家中的精神偶像,並有勇氣在各個細小的事情上教訓孩子遵循神的道。當約沙法如此行的時候,必然經歷百姓中的抵擋和不滿,但是神卻祝福他,“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貲財。”(17:5),並且“耶和華使猶大四周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反而向他進貢尋求安全(17:10-11)。不要只看到“貲財”二字,最重要的是“尊榮”,“尊榮”這個詞,用在摩西和約書亞身上,也用在大衛和所羅門身上,是讓人尊重敬服的意思,即他們所講的話使人信服願意聽從,就跟從神的道。當我們效法約沙法所行的時候,很可能也會經歷人的抵擋,但是神卻開路,祂對遵行祂的道的人的祝福沒有人能抵擋。

「勸他同去」

不知道為什麼,不願意效法北國以色列的行為的約沙法,卻願意與以色列的惡王亞哈結親。這結親,是為約沙法的兒子約蘭娶亞哈和耶洗別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列王記下8:18),這亞她利雅與她的母親耶洗別一樣地邪惡強勢,後來差點沒有把大衛的燈給滅掉(列王記下10:1-3)。

亞哈盛宴招待約沙法是有目的的。是為了“勸他與自己同去攻取基列的拉末”(18:2)。“勸”這個詞,在希伯來文(suth)裡是“to incite,allure,instigate”的意思(Strong’s concordance),incite的意思是“煽動”,allure的意思是“引誘”,instigate的意思是“唆使”。在這個布好的網羅裡,約沙法如待宰的羊羔一樣入了局。約沙法並非沒有爭取,他提議請耶和華的先知,並且他看出來那四百個“先知”全是貨真價實的假貨,因此堅持讓亞哈請來真的先知。無奈亞哈不聽先知米該雅的話。

上了戰場,才進一步看到亞哈的用心險惡,先知米該雅的話讓他懼怕,他為了避禍,讓約沙法穿王服,自己卻改裝。一代君王約沙法成了亞哈用來轉移亞蘭人注意力的誘餌。但是神卻破壞亞哈的計謀,約沙法呼喊的時候,“耶和華「就」幫助他,神「又」感動他們離開他”(18:31),保守約沙法“平平安安地回耶路撒冷”(19:1)。亞哈想躲避神的審判,但是卻“有一人「隨便」開弓”,就“「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到晚上的時候,他就死了。

約沙法遇到亞哈以後,就有了諸多的“不得已”。但這you些“不得已”,在神的眼裡卻是懼怕人勝過敬畏神,是“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歷代志下 19:2)後來亞哈的兒子亞哈謝繼位的時候,要跟著約沙法去他施運金子,歷代志說約沙法又與亞哈謝交好,但是神阻止他們的這次合作,破壞了船隻,使他們不能成行(歷代志下20:35-37),列王記卻講到約沙法自己其實也不願意(大概是在先知以利以謝的預言以後),也許從被亞哈糾纏的經歷,他學到了一些功課(列王記上22:49)。不過,他與亞哈的聯合,讓他進入更深的“不得已”:他立長子約蘭(娶了亞哈和耶洗別的女兒的)為王,同時將財富給其他的眾子,叫他們遠離約蘭而居,但是這些被先知以利亞稱為比約蘭好的眾弟兄們(歷代志下21:13),連同以色列的一些首領,還是免不了糟了約蘭的毒手(歷代志下21:4)。約沙法後面的幾代,都如同在這場戰爭中一樣,若不是神的保守,大衛的後裔差點被滅盡了。

敬畏神的人,若與不認識神的人結盟,會因價值觀念、道德觀念、甚至對盟約的觀念的不同,在很多時候落入“不得已”的狀態。神讓我們“分別出來”,保守我們不要在這樣的“不得已”的狀態跟從世人走神所不喜悅的路。“信與不信的不可同負一軛”,豈是對我們的限制呢!其實是保護我們不行惡的自由!“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 1:1-2)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