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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週 第2天 南北分裂
讀經:
路加福音 6.12-4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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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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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誰是我的仇敵?
【說文解字:“仇敵”這個詞的希臘文原意(參考Strong’s 和 Thayer‘s Greek lexicon),有兩重意思,一層是消極的敵意、恨惡、極度的不喜悅、厭煩;另外一層是主動地攻擊、反對、仇恨。中文的“仇敵”這個字,讓人理解的時候比較容易傾向與第二層意思。其實主耶穌所說的“仇敵”,包含面很廣,我們對人外表和善心裡恨惡的passive aggressive的態度,都使那人落入到主耶穌所指的“仇敵”的範疇裡。】
路加福音第10章裡,法利賽人問主耶穌“誰是我的鄰舍?”,言下之意,“誰可以做我的鄰居,讓我愛他如己呢?” 耶穌講了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以後,反問那法利賽人,“誰是這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呢?”,這法利賽人回答說“是憐憫他的”(好撒馬利亞人),於是主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這讓我們學習到,我們不該問“誰是我的鄰居”,而應該問自己,“我怎樣去愛那人如己,因此他/她就成為我的鄰居”!(路加福音10:25-37)。
同樣在今天的經文裡(路加福音6:27-36),我們也可以問自己一句,“誰是我的仇敵?”,我們也必然得到類似的回答——不是誰是我們的仇敵,而是當我們心存恨意的時候,就把別人變成我們的仇敵!愛人如己,讓人成為自己的鄰舍;心中記恨,也讓人成為自己的仇敵。
我們都聽說過,“我們的仇敵只有三個,一個是老我的私慾,一個是敗壞的世界,一個是空中掌權者撒旦”。其實歸根究底,真正的仇敵只有一個,就是撒旦,他基本上不親自上陣,而是使用我們的老我的罪,使用這敗壞的世界的罪來攻擊我們。當神揀選我們、救贖我們,給我們尊貴的兒子的名份,我們的仇敵就不再是任何“人”。任何“人”,都是我們要去愛的“鄰舍”,惟有撒旦一個,才是我們的仇敵,他的武器,就是罪。
這下就清楚了!在我們生活的這和平富足的環境裡,沒有人是我們的仇敵嗎?當然有!每一天,因為一些小的事情,在一些軟弱的時刻,我們都有可能在心裡把他人變成自己的仇敵。配偶、孩子、家人、朋友、同事、上司、政府官員…這些神要我們當作“鄰舍”去愛之如己的,不知不覺成了我們的仇敵!再看主耶穌的教導(路加福音6:27-36),我們愛自己的配偶和孩子,是因為他們可愛嗎?我們愛自己的上司、同事,是因為他們友善有禮嗎?我們愛總統主席、政府官員,是因為他們行得正直嗎?如果我們不能在被傷害被冤屈被仇視的時候繼續愛他們,按照主耶穌所說的,我們的愛就同沒有得救的人的愛沒有差別,在審判的時候,是一把火滅淨的草木禾秸之工,被燒得赤身露體,只有靈魂得保全,還指望什麼永恆的無比榮耀的獎賞呢?!
主耶穌基督的教導是不是太難了,誰能時時刻刻做到他所要求的呢?!我們若是只是看外表的“行”,就又大錯特錯了!主耶穌教導的是一個心的轉變。“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恩相稱”,這“所蒙的恩”,是從污泥裡把我們拉拔出來,放在至高之處神的寶座旁邊的恩,是從罪的奴僕,變成萬王之王的公主王子的恩(路加福音6:35:你們也必做至高者的兒子)。因著這無法奪去的尊貴和有永恆保障的身分,生出與這恩相稱的心,就是從在受害者的位置,關注自己的冤屈,轉變到在至高之神的寶座邊,關注那傷害自己的人,看到他/她不過是在罪中失去了行善的自由;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就從憐憫自己轉為憐憫他人!這正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禱告祈求的慈悲憐憫之心!“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加福音6:36),就是像聖子耶穌一樣。
讓我們從家裡做起。當與配偶爭吵的時候,在神的面前是痛罵他/她、輕看他/她、控告他/她、為自己的罪掩飾、為自己的惡言惡行辯解呢,還是認罪悔改,將他/她舉到神的面前、為他/她祝福、願主同樣憐憫他/她呢?當孩子悖逆,大大削了父母的面子裡子的時候,是立即糾正他/她的表面行為,還是去了解他/她的心的需求呢,簡單粗暴地correct 和 降卑捨己的connect,我們選擇哪一個?他人(包括配偶)虧待我們的地方,我們是靠著主原諒並善待他/她,還是指望他/她轉變、償還對我們的虧欠呢?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 路加福音 6:35-36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