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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週 第6天 至親救贖
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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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50【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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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伏在救贖主的腳前
(from 6/30/2018)
當拿俄米對路得說,波阿斯是她們的“一個至近的親屬”(2:20)的時候,ESV的翻譯是redeemer(救贖者)。“至近”意味著責任、親近、敞開、平等、體恤、憐憫等等,“救贖”意味著施行拯救的一方大有能力,很有可能被救贖的一方沒有能力回報這恩典,所以要處於卑微,永遠欠這份情、這份債。這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是中國文化裡所沒有的。“欠什麼都不要欠人情”,是從小就聽到的一句話;欠了人的情,一定要想辦法還掉;寧可讓人欠自己的情,不可欠別人的情——“被救贖”,因而常處救贖者之下仰人鼻息,對於中華文化中的“傲骨”是難以承擔的重負。因為,中華文化中的“救贖”概念,裡面沒有那“至近至親”的關係帶來的不可推卸的責任和愛。這大約也是為什麼,很多人難以接受自己需要被耶穌救贖,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會困惑與耶穌救贖人的意圖——他作為神,什麼都不缺,為什麼來拯救對他沒有益處的人?——因為耶穌是我們的“至近的”的親屬,他有責任也有豐盛的憐憫和慈愛,要來救贖我們這些落入死亡權勢下的“死人”,為我們存留後裔和產業。
波阿斯是拿俄米和路得“至近的親屬”之一,也是她們的“救贖者”之一。拿俄米要路得所做的事,讓人有點疑惑和不安。但她並不是讓自己的兒媳成為情慾的網羅去誘惑波阿斯。她讓路得潔淨自己,抹上香膏,並非是作濃妝豔抹之事,而是潔淨自己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她讓路得躺臥在波阿斯的腳前更是有深意——“Lay yourself down at the feet of Jesus”——是不是很熟悉?路得躺臥在波阿斯腳前,這是卑微俯伏、向波阿斯發出的救贖的請求。
顯然,拿俄米也是知道波阿斯雖是至近的親屬,卻還有一個比他更近;波阿斯雖然是他們的救贖者,但是他並非是唯一的。但是這段時間的觀察,拿俄米相信波阿斯是路得最好的“安身之處”。既要讓波阿斯知道拿俄米和路得的請求,又不能因為事情不成讓路得有虧損,因而拿俄米安排路得深夜去睡在波阿斯腳前,等他醒來。拿俄米的觀察是對的,波阿斯明白她們的心意,保證必辦成這事,並且他並不因路得的作法而輕視她,反而稱呼她為“worthy woman”(ESV 3:11,中文翻譯為“賢德的女子”,“worthy”這個詞在第二章的時候曾用在聖經對他的評價上 ESV 2:1,是品格高尚的、被人尊重的人。)
拿俄米要為路得找的“安身之處”,ESV 是seek rest for you(為你尋找安息之處)。是的,最終的安息,只能在我們的救贖主那裡找到。但是,婚姻的一個職能,卻也應該是為我們提供安息的“安身之處”。孩子漸長,很快就會到他們尋覓神所賜的那一半的時候,作為父母,更看重的是什麼?外表?能力?財富?路得“少年人無論貧富,都沒有跟從”,真正給婚姻帶來安息的,是敬畏神的生命。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