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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週 第4天 漸入網羅
讀經:
士師記 1.1-2.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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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34【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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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驕傲在敗壞以先
(from 6/14/2018) 士師記1—2:5
申命記20:10-18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命記20:10-18 是神關於以色列人在迦南攻取城池的吩咐。這一段講了兩種情形。10-15,是針對“離你甚遠的各城”,就是那些不是在神給的地上的城,神要求他們首先“宣告和睦的話”,那城的人繼續抵抗才攻打圍困,並且不趕凈殺絕。16-18,是針對在應許之地的城,“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讀ESV 20:15-16更能清楚地看到這兩個不同情形的分別:“Thus you shall do to all the cities that are very far from you, which are not cities of the nations here. But in the cities of these peoples that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for an inheritance, you shall save alive nothing that breathes,” Deuteronomy 20:15-16 ESV
士師記第一章,約書亞死後,以色利人去佔領迦南地。他們在起初有求問耶和華,按照神的吩咐,猶大先上去得地,神“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1:1-2) 。神並沒有指示西緬一起上去,猶大約西緬一起上去,究竟是什麼原因呢?西緬對猶大有沒有影響呢?這些聖經沒有回答。不過1:5-7紀錄了一件事情,就是有一個在那地惡名昭著的王,被猶大和西緬擒獲,他們沒有按照神所吩咐的“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而是按照他待人的方式對待他,並帶到耶路撒冷。這人說“從前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相信他被帶到耶路撒冷,絕非被好吃好喝供養著!他失去能力、如豬狗乞食,顯示的不是神的榮耀(因為神並沒有吩咐猶大人如此做),顯示的卻是「勝者」猶大和西緬的驕傲,正如這王當初對待失敗者時所顯示的一樣!“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雖然猶大支派的迦勒家族忠心敬虔戰功赫赫,但是卻不能遮掩猶大支派已經開始露出端倪的驕傲和失敗。
於是,雖然有神的同在,猶大卻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1:19),人若是仗著自己的能力驕傲,怎能不在敵人更大的能力前戰競呢?人若是以為與自己同在、使自己得勝的是「自己的能力」,當看到與敵人同在的「敵人的能力」大過自己的時候,怎能不氣餒呢?主耶和華說,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希西家說,不要懼怕、不要驚惶,因為與我們同在的大過與他們同在的,與他們在的是肉臂,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歷代志下32:7);詩篇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的神的名 (20:7)。Our God is greater,our God is stronger, God you are higher than any other …. If our God is for us, then who could ever stop us; and if our God is with us, then what could stand against (Our God — Chris Tomlin)。要緊緊依靠神,要僅僅依靠神,因為只有他是永恆不變、可依靠的幫助。
同樣,約瑟的子孫雖然有神的同在(1:22),瑪拿西和以法蓮都沒能完全趕出迦南人(1:27-29);其他的支派也紛紛失敗(1:21,30-36)。即使當以色列人比那些迦南人更強盛,有能力將他們趕出的時候,這些以色列人卻選擇留下這些迦南人,成為苦工(1:28,30,33,35),強盛後驕傲又一次阻擋以色列人做神所吩咐的事。
因此神差遣使者責備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的話”(2:2),因而神“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那時以色列人稍稍顯出悔改之心。不幸的是,他們的悔改並不徹底。
亞干所犯的罪,是“devoted to destruction (ESV)”(奉獻自己給當滅的物),因而他自己也面臨destruction(滅亡);士師記第一章讓我們看到的以色列人,他們的心也漸漸不是devoted to God,而是devoted to自己的能力,神在申命記7-8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8:17),忘記神的能力,竊取神的榮耀,必導致忘記神,而後“隨從別神,事奉敬拜”,最終導致滅亡。Devoted to 自己的能力和驕傲,同樣是devoted to 可滅亡的東西,必如亞干一樣走向滅亡。
我們不也是如此嗎?若是我們所依靠的不是神,而是自己的能力,若是追求的不是遵行神的旨意,榮耀神的名,就必被人的榮耀所誘惑,帶來驕傲的心,驕傲導致敗壞,狂心造成跌絆。當我們的心在自傲和自卑、榮耀和羞恥之間徘徊,飽受折磨不得平安的時候,以色列人的教訓當使我們警醒!神的吩咐我們謹守遵行的,不僅僅是要我們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他,也是為了我們得平安喜樂的豐盛生命。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