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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週 第1天 體恤行義
讀經:
申命記 24-2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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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19.17-3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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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不合理
(from 5/21/2018)
婚姻是艱難的旅途。童話故事裡的“happily ever after”,是騙小女生的大謊言。申命記24:1-4,提出婚姻的常見謬誤,顯明神對婚姻的心意。申命記的那個時候只有丈夫有權利休妻,所以這段經文只是在講丈夫。但如今妻子也可以一紙休書把丈夫給休了,這段經文就也同時是對妻子們的提醒。
申命記24:1-4裡所提到的婚姻狀況是這樣的:
第一是妻子(或丈夫)被發現有什麼不合理的事情(ESV:indecency),這個“不合理”的事情並非淫亂之類的事情,也許是身體上的問題,或是生活習慣、思維方式和非原則性的價值觀的問題。相比adultery之類明白觸犯律法的,這個“不合理”的事情的判斷或多或少帶著一些主觀評價和個人喜好。婚姻中遇到的很多性格、習慣、價值觀的不同,從一方來看,對方大約都可以歸到“不合理”的範疇!
第二是丈夫(或者妻子)“不喜悅”妻子(或丈夫)。(she finds no favor in his eyes——ESV)。丈夫發現妻子“不合理”的事情,導致妻子無法取悅丈夫;雖然妻子有“不合理”的事情,但是丈夫的心的轉變在這個婚姻危機裡也是重要的因素。丈夫雖在婚前愛慕她,但是婚後因為一些“不合理”的事情(身體缺陷?生活習慣不同?處理問題的看法不同?),沒有達到他的期望,他就開始厭惡她。
第三是這丈夫(妻子)的“不喜悅”並非有solid ground的。等到他休棄了她以後,卻又發現自己還喜悅她,又想把她娶回,更加說明那些“不合理的”事,並非違背神的原則的大問題。這段經文還提到一個情況,就是那女子嫁的後夫“恨惡”她,又將她休棄了,但這前夫卻願意將她娶回——實在是可以看到前夫見她受苦後的後悔,他明白自己對她的休棄超過她的“不合理”所應承受的後果,他離棄她的決定也對她在下一段婚姻裡的遭遇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馬太福音 19:3-9,當法利賽人拿這一段經文來試探主耶穌的時候,他們問「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這個“無論什麼緣故”,就把這種婚姻危機裡的主觀意願顯露無遺!毫無疑問,這樣的婚姻,是以人的愛和感覺為基礎;這婚姻危機的產生,是因為人將婚姻當作「滿足自己」的工具!神緊接著這段經文(24:5),就說到新娶妻的人不可以出征,要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而不是使他自己快活——婚姻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神的心意在此清楚顯明。建立在人的情感上的婚姻,當人不愛了,沒有感覺了,就可以找出千萬個“不合理”的事和“無論什麼緣故”的休妻理由。“不愛了就分手”,聽起來多麼耳熟,這也同樣是我們現今世界的婚姻現狀。我們若是將我們的婚姻,建立在人的有限的情感上、並以自我滿足為目標的時候,或多或少或遲或早都必要面臨這樣的危機。
耶穌回答法利賽人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針對上面那種建立在主觀感覺和自我滿足上的婚姻危機,耶穌告訴法利賽人,婚姻的根基不應該是人的愛,而是神的愛;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是為了榮耀神;婚姻的主宰也不是夫妻二人,而是獨一真神。
當法利賽人再問:「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因為“心硬”的緣故,摩西律法裡允許人休妻,免得越是不要他做的,他勉強做了就心裡滿是抱怨怒火。強迫,不能讓他看到自己的問題,反而導致他將怒火發洩在弱者身上,對他和他的妻子都沒有益處。但是耶穌也告訴他們,若是隨著自己的心意休妻,就只能承擔“心硬”的選擇帶來的罪的後果:原本不是違背神的聖潔原則的事兒,發展成違背神的聖潔原則、被神憎惡的事——不管是這休妻後另娶的人,還是後來娶他的妻的人,都犯了姦淫的罪(耶穌卻並沒有說這被休另嫁的妻子“犯姦淫”)。摩西的律法甚至說即便那人想再娶回自己的前妻,也並不能成為討神喜悅的補救,反而是為神所憎惡的行為(24:4)!
聖經說法利賽人是在試探耶穌,直指他們內心的黑暗!我們若是按照字面去糾纏摩西為什麼允許人離婚,或者怎樣的離婚理由是神允許的,也會面臨同樣的試探。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明白神喜悅的是什麼。今天早晨與女兒的靈修,正是十誡的“不可姦淫”。“不可姦淫”這個誡命的背後,不是研究出於怎樣的動機的行為才算為“姦淫”,而是要操練神所喜悅的“忠誠信實”的生命品格!同樣這裡,不是要研究什麼樣的“不合理”是神允許的離婚的理由,而是要看到神喜悅的是夫妻同心奉獻、合一的婚姻!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