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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週 第3天 公義正直
讀經:
申命記 16.18-18.2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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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1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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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申命記16:18-18:22
16:18-18:22 講到兩種權柄,處理社會事務的權柄和處理屬靈事務的權柄。兩個權柄都是神所賜的。處理社會事務的王是神所揀選的,處理屬靈事務的祭司也是神揀選的,還有先知,也是神揀選呼召的。他們的權柄都是從神而來,神對他們有很高要求,審判官和祭司要「追求至公至義」(英文說:justice, only justice,you shall pursue,16:20),先知的話必須是從神而來。神要求百姓完全順服這樣的權柄,不聽從審判官的判言,任意而行的,要被處死(17:12);神所揀選呼召的先知,若不聽從他,也要被討罪(18:19)。
我們總要注意這些是用在一個特別的社會群體上的,這裡世俗的國家和法律武器是要順服在神的律法典章之下。以色列當時這樣的社會群體,在那個世代是獨一無二的,在現在這個世代也是獨一無二的,事實上,在整個歷史上再也沒有和她一樣的社會群體,以後也不會再有,因為她那時候的使命已經完成了。我們要看到,舊約的以色列模式從建立地上的樂園的角度上來講,是失敗的。神呼召這麼一群民,建立這個特殊的社會,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在這個破碎的地上建立一個完美的國,而是見證人需要一個偉大的救贖,一個任何世人都無法參與、無法在其中有功勞的偉大救贖。直白一點來說,以色列國的失敗,正是她的使命。若是想要套用她的形式建立一個更好的社會,那真是想要造空中樓閣,注定要失敗的。
但是這經文的原則卻是對我們適用的。我們要在自己的權柄範圍內「追求至公至義」,同時要順服在上的權柄;我們傳講神的話,就是先知,絕對不可妄言,神的話不可添加不可刪減;我們聽到人傳講神的話,不可不警醒判斷,總要判斷是不是從神而來的話,這裡針對舊約以色列人,神的啟示還沒有完全降下的時候,要用先知預言是否應驗來判斷,而我們現在是要用神的全備的真理來判斷;我們身處各種異教和學說混雜之地,要小心謹慎,絕對不可以效仿神所厭惡的行為。我們在要求別的弟兄姐妹如此做之前,先要求自己;在指責論斷別的弟兄姊妹之間,先反省自己。「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申命記 18:13),此處的「你」,用的可是單數的「你」而不是複數的「你們」哦!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