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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第4天 迦南地界

讀經:

民數記 34-35【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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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0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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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逃城

April 11, 2024

(from 5/3/2018)

逃城是一個離我們遙遠、比較難明白的一個概念。要多了解它,需要從神對流血的態度來看。

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謀殺案裡,神這樣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弟兄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創世紀4:10b-11)”。讀到這裡的時候,是不是有這麼一種感覺,就是我們看著沒有生命沒有意識的土地,卻如同一個有生命有意識的人一樣,清清楚楚地觀看這地上發生的所有的惡,並且它跟神之間有聯繫,並非神創造完以後,就把它放在那裡自生自滅。所以雖然血是流在地上,滲入土地,似乎掩藏了罪行,但是地都知道,地被血污穢,並且神可以通過地咒詛犯罪的人。我們人創造了一件物品,也就是創造了,從此放在那裡,讓那物品發揮它的功用;但是我們跟它之間,除了情感上可能有點聯繫,其他就什麼都沒有了——很難想像我們開著的車子,還跟它的製作者聯繫溝通、報告我們的孩子如何把它弄得骯髒—— 除非AI發展成熟了,可能真的會是這樣,不過即使如此,這車子的製作者,卻根本不會關心這些!但是神與他的創造卻是不一樣的!從這段經文就可以反駁那些認為神創造了世界就甩手不管了的論調,神從創造伊始,就從來不曾離開,他時時刻刻關注著、愛著他的創造。所有被玷污的創造物,都在開口向他述說。自從人的墮落,“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馬書8:22),它們“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21),因此它們“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羅馬書8:19)

受造之物都因為人的墮落在敗壞中被轄制,土地更加遭殃。它目睹所有人類的罪行,不管是在外公開的,還是關在屋子裡掩藏的。這有點像中國文化中所說的“頭上三尺有神明”,somehow中國文化裡知道人的舉動沒有能夠隱藏的,只是他們以為是在頭上三尺有各種“神明”在觀看而已,這些神明想管還是不想管,全憑他們自己的心意,他們並不是真正地關愛人類。

在眾多罪行裡,流人血的,是最為神痛恨的,它踐踏神的形象,直接污穢土地(民數記35:33-34)。在神跟諾亞所立的約裡,神這樣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世紀9:5-6)——對於流人血的罪,神命定必須用血/死做贖價來償還。這樣以來,就有兩種可能,第一是流人血的人,自己的血也被人所流,被處以死刑,他才能償還自己的罪孽;第二的就是流人血的,有足夠聖潔配得的祭品流血為他償還罪債,他就可以不必受懲罰——但是這樣的贖價在地上是沒有的!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因為人的墮落勞苦嘆息,盼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這樣它們才好脫離敗壞的轄制,它們中間即使是最純潔的羔羊,焉能為人贖這流血的罪呢?神設立祭司制度,象徵性地讓人的各種罪在宗教禮儀上得贖,但是有一些是萬萬不能得贖的,故意流血殺人就是其中的一種。但是對於過失殺人的,神給他們一個得贖的機會,就是在大祭司死的時候,大祭司的死為他們贖這流血的罪,讓他們得自由。

流血殺人的罪,不管是故意還是不故意,都是必須死/流血才能得贖得潔淨的,這一點是無法動搖的律。—— 這正如人類的罪,不管是故意的還是不故意的,都非得死的贖價才能得以清洗!
流血殺人的,要靠他自己流血而死來償還。 —— 正如每個人都必須面對死亡,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死是罪人償還自己的罪的唯一途徑;
流血殺人的,若是不是故意,又能即時逃到神設立的逃城裡,才能在裡面免死,等候大祭司的死作為贖價為自己贖罪,因為大祭司是神揀選歸他為聖的,神接受他的贖賣。—— 每個人的罪都需要死來潔淨,但是神給了一個救恩計畫,就是若是這人承認自己的罪,願意接受神的救恩,進入耶穌基督這個逃城,耶穌基督的死和他流的血,就為這人的罪成為為永遠的贖價!

舊約的內容,毫無意外都是指向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舊約新約,實在是沒有辦法分割的整體。對於現代的讀者,常常感覺舊約新約涇渭分明,是因為我們為時代所限,很難理解、體會舊約時代的文化裡蘊藏的屬神的真理!當我們願意放下心中的成見,以謙卑敬畏追求的心,穿著以色列人的草鞋,走在他們走過的塵土飛揚的路上,聖靈就開我們的眼睛,幫助我們看到主在歷史長河中對人類的引領。這歷史,不是人類的歷史,而是神的歷史;這故事,也不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故事,而是神的救贖的故事!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