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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第4天 數點安營
讀經:
民數記 1-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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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81【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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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民數記1-2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開始紀年,那一天是第一年正月十五(出埃及記12),會幕建立起來的時候是第二年正月初一(出埃及記40:17),開始數點百姓的時候是第二年二月初一(民數記1:1)。利未記的膏立祭司以及從神那裡領受律法典章,就是在這一個月裡。
如果按照時間來看,民數記1-10:10是第二年二月初一到二月二十之間,二十天發生的事情;10:11 - 21:35,從二月二十以色列人開始拔營起行,直到第二十一章結束,是在曠野的剩下39年;民數記22-36章是在曠野的這期間發生的重要事件和神的吩咐的記錄。
第一章到第四章看起來很瑣碎,其實很有趣。基本的內容就是數點人數、紮營和職責。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被神稱為祂的「軍隊」,但是那時候的以色列人出身奴僕,沒有訓練裝備,根本稱不上是軍隊。在西奈山下敬拜、聽命,在神的吩咐下,漸漸成為一個有結構的群體,這四章在數點人數以後,軍隊的體制就成行了。
以色列本來是12個支派,在雅各臨終的時候的預言和祝福裡,西緬和利未是特別被咒詛的,因為他們在示劍行了殘暴之事。他們將分散在弟兄之中。同時雅各收了以法蓮和瑪拿西代替約瑟做自己的兒子,這下子有了13個支派。但是在金牛犢事件中,因利未人站起來願意成為「屬耶和華的」,從此他們所受的咒詛成為祝福,不是分散在弟兄中不再成為一個整個的支派,而是分散在弟兄中成為教導他們、代表他們服事主的人。他們被分別出來歸主,因此以色列剩下的依然是12支派。
百姓的數點有三次,第一次12支派按照20歲以上可以打仗的男子的數目來數點(民數記1)。這是為了他們的「職責」而數點,就是守護會幕和神的百姓,成為征戰中的精兵。
第三次數點,是數點利未人(民數記4),這次是為了利未人在會幕的「服事職責」而數點,因此數點的是30歲到五十歲的男人。
第二次數點也是數點利未人(民數記3),這一次的數點是為了利未人在百姓中代替頭生子的「身分」而數點,只要滿月以上的男孩都可擔此重任。在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對埃及的最後一擊是殺死所有的頭生的,而在這個過程中,在神的特別保守下,以色列人的頭生的都被赦免了。因此這「頭生的」是本屬於神的,是至聖的,如果神沒有提供贖買的渠道,他們是需要被「治死」的,這就是利未記27:28-29那特別讓人困擾的兩句經文的意思。出埃及的時候的第一個逾越節,告訴以色列人(也包括所有世人)的是,這世界上所有的頭生的都屬於神,在一個被罪玷污的世界,讓他們屬於神,唯一的渠道是要被治死或者全部焚燒獻為燔祭,這一點以色列人是不能倖免的,但是神其實並不喜悅獻人為燔祭,祂特別警告以色利人不可跟隨世界的惡俗,其中就包括獻嬰兒為燔祭。在利未記27:28-29的特別讓人不安的命令以後,緊接著在民數記3神就告訴以色列人祂特別的恩典,就是用一群祂揀選的人代替這些頭生的人(動物還是要被獻上為燔祭),這群人就是利未人。他們代替的方法是遠離世俗,成為聖潔歸於神、貼近神、一生專心服事神的祭司和聖殿(會幕),後來還有在民中引導百姓不偏離神的職責。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