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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第1天 安息之年

讀經:

利未記 24.10-25.55【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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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78【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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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利未記24:10-25:55

March 18, 2024

利未記其實像是一部先知書,摩西在這裡有很明顯的先知身分。利未記基本上是由一段一段的「耶和華對摩西說」組成,從1:1可以看出,每一段神對摩西的吩咐應該都是在新建的會幕裡傳達的,然後摩西出來召聚百姓,將神的話傳達給他們,週而復始。

在這部書裡面有兩處例外,一處是在亞倫和兒子們的受膏典禮上,拿答和亞比戶被擊殺的事件;一處就是24:10-25,一個以色列母親和埃及父親的兒子褻瀆咒詛耶和華的名的事件。這兩個案例看著像是沒有關聯,但是在利未記的結構中大有關聯。

一個是對祭司得罪神的處理,一個是百姓得罪神的刑罰;
一個是被分別為聖賦予重任的純以色列人,一個是在異族文化長大的半個外邦人;
一個是敬拜的過程中的犯罪,一個是生活中的犯罪;
一個是在與神的關係中的不謹慎,一個是在與人的關係中的放縱血氣;
一個是在喜慶中的忘形,一個是在憤怒中的發洩;
一個是在代表以色列人的敬拜中犯罪,他的行為影響全體會眾,一個是口中褻瀆的話發出,玷污了所有聽見的人的耳和心。

這些大概也都是當時摩西處理此事的時候面對的問題。更何況他自己年輕氣盛時,也是按著血氣殺了人的;那事以後以色列人不僅不體恤他愛自己的人民的心,反而控告他說“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 (出埃及記‬ ‭2:14‬a)。「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這句話,在曠野四十年不斷成為以色列人對摩西的挑戰。他曾經的過犯,雖然神早已抹去,卻依然讓他在人面前失了公平的權威。神和人,不管是在舊約時代還是在新約時代,哪一位更有恩典赦免人呢?(“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 ‭34:6-7‬)

話說回來,摩西將此事帶到神的面前求問,神也親自回答對這件事情的審判。祂的回答針對每一條可能的質疑和挑戰:

1. 褻瀆神的名的罪: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 不管是那人所犯的罪,還是流血的刑罰,都是絕對的污穢,絕對的可厭,不可在營內潔淨處;
「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 褻瀆神的罪沾染聽見的人的耳和心,這罪要全部由褻瀆的人承擔。拿答亞比戶犯的罪由他們自己承擔,但是他們連累犯罪的大祭司,則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由無辜的祭牲承擔;
「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個景象很恐怖殘酷,但重點是「全體」,每個人都要在審判的行動中有份,其實不僅僅是審判別人,更是警醒自己;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在因得罪神而面臨的審判中,人人平等。

2. 傷害人和財產的罪
神並沒有因為這人褻瀆神就忽略了他是處於與人爭執的過程中而犯罪的事實。能激動一個身處以色列人中的人褻瀆神,那爭執一定不小,一定有彼此的傷害,那以色列人也難辭其咎,這下面的回答是對所有自義的以色利人的警告。這段話是很清楚的迴旋結構(1 對應6,2 對應 5,3對應4)體現出對其中內容的特別強調:
1.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3.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4. 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5.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
6.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在針對人的犯罪上,也一樣是人人平等,任何一方都沒有特權。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