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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第1天 贖罪之祭
讀經:
利未記 4.1-5.1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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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64【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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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利未記4-5:13
贖罪祭與贖愆祭(4-6:7)
贖罪祭(sin offering)4-5:13 4-5:13 的結構是這樣的。第四章是關於不同的人或全體獻牛羊為贖罪祭的概況;5:1-4是什麼樣的情況需要獻贖罪祭;5:5-13 是贖罪祭祭物的其他選擇,是根據人的經濟狀況而定。
- 不同的人/團體獻贖罪祭和所獻的祭物
1. 已經受膏的祭司,獻的是無殘疾的公牛
2. 全以色列會眾,獻的也是無殘疾的公牛
3. 領袖,獻的是無殘疾的公羊
4. 普通人,獻的是無殘疾的母山羊,或者母綿羊,或者斑鳩雛鴿,甚至是素祭,根據獻祭人的經濟情況而定。 - 用牛羊獻祭的時候,犯罪的人、或者他們的代表,都要按手在祭物的頭上。這是讓祭物承擔自己的罪的意思。
- 獻祭的結果,不管是牛羊,還是一把細麵,結果都是一樣的,就是「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這裡有一個例外,就是祭司自己為自己獻贖罪祭的時候,並沒有這一句話。他們的贖罪祭依靠的是在被揀選領受聖職的時候,就已經被潔淨,蒙赦免,受恩膏,「歸耶和華為聖」,以及大祭司一年一次為全體會眾所獻的贖罪祭。
- 為祭司和為全會眾獻贖罪祭,都是用公牛,程序也是一樣的。整個以色列民族是神揀選的萬民的祭司,就像我們是「有君尊的祭司」一樣。
1. 血:一部分在至聖所的幔子前彈七次;一部分塗在至聖所前的金香壇的四個角上,剩下的澆在聖所外院子裡的銅祭壇腳下
2. 脂肪:所有的脂肪都獻給神,和平安祭一樣
3. 剩下的一切都燒在營外。 - 為個人獻的贖罪祭,如果是羊,程序跟為祭司和會中獻祭的有一個不同之處,就是沒有在幔子前彈血。也沒有提到除了血和脂肪以外的怎麼處理,但是根據利未記6:24-30,應該是歸給祭司。
- 5:1-4講到要獻贖罪祭的情況。2-3是接觸了不潔淨的人或者物,1則是當做的為好為正的事卻沒有做,不管是因為懼怕還是怕麻煩,終歸是為自己的益處;4則是貿然發誓,即便是因為受屈,都是憑著血氣而不是按照神的真理。這些都是難以避免的犯罪,所以贖罪祭真是人人都獻常常要獻的。
- 犯了罪以後,在獻贖罪祭之前必有「承認所犯的罪」的一步(5:5),才能進行下一步的獻祭。獻祭不能代替承認,就像彌補錯誤絕對不能代替前面的道歉一樣。
贖愆祭(guilt offering) 5:14-6:7
- 贖愆祭有三種情況。
1. 在聖物上犯了罪,是誤犯的,不是故意的。這些人大多應該是祭司或者是後來在聖殿服事的利未人。故意干犯聖物的,比如亞綸的兩個兒子故意在壇上燒未指定的香,結果是死亡。
2. 行了神吩咐不可行的事,也是誤犯的,或做的時候不知道的。這些會是一些具體的事情,在後面聖經裡的很多細節條例中不小心誤犯的。故意犯的或被處死或逐出,不在贖愆祭涵蓋的範疇裡。
3. 人與人之間的欺詐、搶奪、謊言等。 - 贖愆祭的祭物是,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獻祭的程序跟贖罪祭一樣(7:7)。另外如果有物質上的損失的話,要按價並加上五分之一來償還。在對人所犯的罪進行償還上,是在查出罪的當天立即償還,在贖愆祭之前。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 5:23-24)
贖罪祭和贖愆祭這兩個祭是比較讓人糊塗的,似乎沒有特別明顯的界線。總得看來,贖罪祭是得罪神的犯罪,沒有明顯的行為傷害的,但卻是人最根本的罪性決定的。贖愆祭多是在具體的事情上,也多是有行為傷害,行為傷害的部分可以用物質來補償。贖愆祭也特別有針對人際關係的罪。其實贖愆祭與主禱文裡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一致,針對的是外面的罪行帶來的傷害的「債」,只有這部分的「債」(罪行的結果)是我們人可以赦免的,「罪」(罪性本身)只有神可以赦免。
其實,贖罪祭和贖愆祭之間的界線模糊正是人犯罪真實寫照。大多數時候人犯罪,不會只得罪神卻不傷害人。贖罪祭和贖愆祭必然是常常一起獻的。
琢琳
這是神看祂的子民的眼光,祂以我們為珍寶,因祂精心打造我們每個人,祂恨惡罪,因為罪成為祂和真正的我們之間的鴻溝。
我若說罪是神的美好創造外面包裹的骯髒,那還太輕了。罪其實是與那美好的原始創造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若沒有神的干預,殺死罪就殺死了我們,要除罪每個人的代價就是死。但主耶穌的救恩使我們與罪分離成為可能,罪被審判、定罪、死了,我們卻因著主耶穌的救恩而與罪分離得以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