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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第71週 第1天 選民之禍
讀經:
以賽亞書 4.2-5.30【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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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0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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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禍哉!
(2019-05-30)
5:1-7是著名的葡萄園之歌。以賽亞稱神為“我所親愛的”。神辛苦勞作,揀選上等的葡萄樹,小心呵護,指望結出公義之果,誰知道卻結出“野葡萄”。“我為我葡萄園所做之外, 還有甚麼可做的呢? 我指望結 好 葡萄, 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以賽亞書 5:4),話裡充滿失望和痛楚。神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為這個葡萄園做的了。正如路加福音裡主耶穌的比喻:“「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裏。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着。 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 管園的說:『 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 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13:6-9)。在精心培育和一次次的機會以後,還不結果,就只能面對砍伐。神“必撤去籬笆,使它被吞滅, 拆毀牆垣,使它被踐踏。 我必使它荒廢,不再修理, 不再鋤刨,荊棘蒺藜倒要生長。 我也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以賽亞書 5:5-6)
8-30 就是在描述這葡萄樹所結的“酸葡萄”,和它將要面臨的審判。
以賽亞一共說了六個“禍哉”,針對最酸的葡萄、最惡劣的行徑;又有針對這又酸又惡的葡萄的三段審判:
第一個“禍哉”,是那些違背神的命令,貪婪侵佔土地和財產的。在申命記裡神所規定的社會律法,對於土地財產的規定非常明確。為了不使窮人的財產被侵佔,以至於窮人愈窮,富人愈富,財富分配不均,神特地設立了禧年,使土地可以歸回原主。可是第一個“禍哉”所說的這些人,完全忽視神的律例,不給窮人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第一段的審判:他們的貪婪讓他們希望得到很多很多財富,但是神的審判來到的時候,他們的美屋荒涼無人居住,積聚了財富卻無法享受;他們的葡萄園和農田雖大,卻無人照顧管理,出產少得可憐,入不敷出。勞碌搶奪而來的財富,卻不得享用,這在傳道書中所嘆息的永遠無法滿足的“虛空”,正是第一段的審判。
第二個“禍哉”,是那些醉心於享樂,卻不思想神的作為和教導的。那些被物慾充斥了靈魂的,就落入第二段的審判裡:
第二段的審判:他們的飢渴無法滿足,他們的快樂無法持久,他們的驕傲背後是極度的自卑。這第二段的審判,在現在的物質主義的社會處處可見。夜夜笙歌後的可怕的空虛,精美酒宴後的無法滿足的飢渴,高高在上的外表下的其實是追逐人的認可的卑微。
第三個“禍哉”,是針對那些譏笑神的人。他們“說:任他急速行,趕快成就他的作為, 使我們看看; 任 以色列 聖者所謀劃的臨近成就, 使我們知道。”(以賽亞書 5:19),這就是那等譏笑的人,說“你們說神是真的,說神有公義,有最後的審判。那就讓祂審判啊!出來審判讓我們親眼看看哪?!”
第四個“禍哉”,是是非顛倒的人。明明是惡的,說成是善的。明明是違法,要說成是合法的。明明是人的罪,被標榜成酷和時尚。明明是男,說成是女的。明明是背叛婚姻的,被說成是追求真愛的。
第五個“禍哉”,是自以為有智慧的人。他們知道神,卻驕傲自大,觉得自己比神聪明,認為神的公義審判太嚴苛或者太無果效,認為神的愛太偏心或太軟弱。“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馬書 1:21-22)。
第六個“禍哉”,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收受賄賂、屈枉正直的人。這些人是神放在重要的位置,管理祂的百姓的人,但是他們卻在酒桌上放縱,在酒精的作用下濫用神給他們的權柄,越來越膽大,竟以為自己不會受到懲罰。
第三段的審判:從第三禍到第六禍,這些人都是“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 藐視 以色列 聖者的言語。”(以賽亞書 5:24b)。後面跟隨的是第三段的審判(5:24-30):他們的根,他們的花,彷彿在烈火中瞬間即逝;他們被擄掠,被抓食,無人救回。
以賽亞所說的“六禍”代表的人,在這個時代不是也處處都是嗎?最糟糕的是,我們作為神的兒女,不也如同以色列人一樣,常常落入這些“禍”的光景裡嗎?趕緊離開這些禍患,離棄黑暗。“雅各家啊,來吧!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2:5)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