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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第3天 神顯權能
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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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母親
(from 2020-02-12)
路加福音的重點是論到主耶穌的完美人性。在紀錄主耶穌的誕生的時候,就有與其他福音書不同的地方——他花不少筆墨從馬利亞的角度來敘述,就是主耶穌作為「人」,在這個世界上肉身的母親。
作為母親的馬利亞有一個非常值得學習的品性,出現在路加福音第二章裡,就是“存在心裡”。對發生在孩子身上的奇妙之事,別人是瘋傳詫異,對這事的思索僅僅停留在嘴巴上,“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2:19);對於孩子做了好像犯錯、出格的事情,並且好像在“talk back”(犟嘴?),她不是輕看孩子所說的話,而是“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2:51)
啊呀,我們做母親的,要讓我們把發生在孩子身上、讓我們希奇的事情“存在心裡” “反覆思想”,不講給人聽,是多麽不容易!要讓我們把教訓孩子的話“存在心裡”不馬上說出來,是多麼得難!我們通常不僅僅“說出來”,還喜歡馬上說、馬上講、常常說、常常講,在說和講的過程中得暫時的痛快和自我滿足!
當然,馬利亞是一個不一般的母親——因為她的嬰孩是完美的神;馬利亞,可以說是主耶穌最初的「門徒」,與主耶穌同吃同住同行,知曉他完美的人的一面,同時從主耶穌還是嬰孩,她就目睹各樣發生在他身上、與眾不同的事情。
但是,馬利亞也是一個普通的母親——並沒有因為主耶穌是神,她就可以卸下做母親的權柄和責任;主耶穌對她是“順從”的(2:50)。在水變酒的神蹟裡,雖然主耶穌說他的時間未到,還是順從馬利亞的要求;馬利亞雖然沒有得到主耶穌的肯定回答,卻轉身對僕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顯然對主耶穌的順從有十足十的把握!(約翰福音2)
同時,馬利亞也是一個有罪、需要救贖的母親,即便是扶養主耶穌這樣完美的「人」,在教養的過程中仍然有衝突(2:41-51)!不是主耶穌不完美,而是因為他在世界上的這位母親是有罪、不完美的人。
我們也是不一般的母親,因為我們的孩子是神所賜的產業,是神奇妙可畏的創造;我們雖然在教養孩子,卻常常發現神使用這些孩子來成就更新我們的工作;
我們也是普通的母親,在教導、督責和管教上,有神所賜的權柄和交托的責任;
我們也是有罪的母親,在跟孩子的衝突上,並非我們全是正確的,我們是否能尊重孩子在主裡同樣尊貴的身分,並將自己當作需要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在人(孩子)面前道歉請求原諒的罪人?
作為父母,神給了我們教導孩子的權柄,但同時要求我們因看到孩子是“屬神的”而心存敬畏,而不是認為他們是“屬我的”而隨己意對待。這在上教導的權柄,和在下服事的態度,讓我們常常掙扎著找兩者間的平衡。我們面臨的這個挑戰,實在不會比馬利亞得更大!我常常好奇,當馬利亞看著玩耍的小耶穌、學習的少年耶穌、工作的成年耶穌的時候,那身為母親的愛及教導的責任、並對神的敬畏,是怎樣交融的?我作為母親,看著我的孩子,又怎樣帶著對神的敬畏,使用教導督責、要求孩子順從的權柄?
Jim Burns分享到他年輕的時候,參加一個扶助窮困部落的短宣,在那裡看見讓他震驚的貧窮。他躲到他們支持的那一家的草屋的外面,向神表達自己的不滿,問神,“在這極度貧窮的地方,主啊,你在哪裡?”,他的心裡立即聽到神的回答,“我就在那赤身露體的孩子身上”!他回到草屋,把那光著腳、衣衫襤褸、身上骯髒的孩子抱在懷裡,在他的臉上親吻了一下。他說,“我親吻那孩子,就是在親吻神的臉頰。”,因為在馬太福音25,最後的審判面前,王在回答得獎賞的義人的問題的時候,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餓了給我吃、渴了給我喝、作客旅給我住、赤身露體給我穿、病了看顧我、在監裏來看我)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這個比喻常常讓我們想到貧困的、需要幫助的“最小的”,可曾想到家裡的這些也是“最小的”?誠然馬利亞在親耶穌的臉的時候,是在親神的臉,可知我們在親家裡“最小的”的時候,也是在親神的臉頰呢?願主像提醒Jim Burns的時候那樣提醒我們,將敬畏的心放進我們裡面,使用主所賜的權柄謙卑服事主所賜的“最小的”。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