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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53週 第6天 約伯自述
讀經:
約伯記 29-31【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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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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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約伯記29-31
約伯在29章回憶從前所蒙的祝福,在30章傾訴現在所處的苦境,在31章發誓自己並不曾作惡以至要受這樣的懲罰。他巴不得回到以前的光景(29:2),也想不明白自己怎麽會落到今天的地步。他從高空墜落,不僅僅是在物質的祝福上,也在與親人朋友的關係上、在社會地位上。這對於本來就貧窮卑賤的人來説好似無病呻吟,因此世間對從高處墜落的人常常冷嘲熱諷,就如約伯所傾訴的一樣;但是用絕對位置的高低來衡量落差帶來的苦楚是不公的。不僅如此,約伯同時也經歷與神的關係的落差。從前他與神的關係親密,有“密友之情”,全能者與他同在(29:4-5),現在他的感受卻是:“神把我扔在淤泥裏”, 他呼求,神卻沒有回答。
這一段,尤其是第31章,被約伯的朋友們和以利戶解讀為他自以爲義。約伯是不是自以爲義在現代的讀者當中也是衆説紛紜。我自己的解讀是約伯并非是自以爲義。他所説的話,在理性的分析上是自以爲義,但是在情感解讀上卻不是。此處也算是理性與感性對撞的一次重大車禍現場。當然我不認爲約伯的這番話是“自以爲義”也是因著神最後的回答。祂對約伯的責備是“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 (38:2,白話一點說:誰在胡説八道攪混水?),其後神的那一大段回應,都並沒有說約伯“自以爲義”,而是在責備他“自以爲有智慧有聰明”。
那麽從情感和心理的經歷上如何理解約伯記29-31?大多數人不敢自比約伯;因爲約伯在屬靈上實在是太美好了,在苦難上又太沉重了。但其實這些是誤區。
第一個不敢將自己放在約伯的位置的原因,是神對他的評價:“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敬畏神、遠離惡事”以及“正直”,我們都還可以做到。但是“完全”這樣的評價,在舊約裏我們只看見用來評價挪亞(創世紀6:9),神也要求亞伯拉罕在自己面前做“完全人”(創世紀17:1),可見連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在與神立約的時候都還不算“完全人”。這個“完全”的標準太高了。但其實用在約伯身上的這個“完全”,與用在雅各身上的那個“安靜”是一個詞(創世紀25:27)。用在挪亞和亞伯拉罕身上的“完全”是Tamim,用在約伯和雅各身上的是Tam。我嘗試在網上查一下這兩者的區別,資料甚少,而且也不是從詞語的本意分析的,估計這兩個詞的細微差別時代久遠已難以查考。但是至少可以從聖經的用法看出,用在經歷患難之前的約伯和遇見神之前的雅各身上的這個“完全”Tam,大約沒有用在挪亞身上的那個“完全”Tamim强烈。這是在“完全”這個詞的詞義上的分析。其次,從“完全”這個詞的新舊約背景來分析。正如被神稱爲“義”一樣,亞伯拉罕因信被神稱為義,我們也是因信稱義;但我們的因信稱義,由於主耶穌的救恩,比舊約的路廣闊很多。“完全”這個概念也是相似,因著主耶穌的救贖,我們雖不完全但是在神的面前被視爲完全。被稱為義、為視爲完全,并非是對行爲上的評價,而是身份的改變,使我們有資格可以站到神的面前;沒有被稱爲義,沒有被視爲完全的,則與神之間的路是阻隔的,永遠無法到達神的面前。從這個“身份”的角度來説,我們可以自稱為完全。因此,從“完全”的角度來説,約伯并非高不可攀。至於“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都是可操練的品行。
第一個不敢將自己放在約伯的位置的原因,是他所經歷的患難。很少有人敢拿自己的苦難和無辜與他相比。但是這是對患難的誤解。這一點已經在剛開始讀約伯記的時候解讀過。我們不可用“苦難”的外表大小深淺來對比“患難”的輕重,如此對比會讓我們輕看神給我們的功課,也會讓我們輕看神給別人的功課(尤其是孩子們),這樣的輕看其實是輕看了神。這罪名似乎有點大,但是卻是事實,輕看神所給的,就是輕看了神,這個觀念是貫穿新舊約的。
總的來説,我們可以自比約伯,在新約之下的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以“義人”“完全人”的身份到神的面前,并且神讓我們經歷的患難,哪怕外表沒有約伯的重,但只要是那種被“四面壓迫,無處可逃”(這是新約裏“患難”這個希臘詞的詞義)的絕望,就不可輕看。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