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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第52週 第4天 責備罪惡

讀經:

約伯記 11-1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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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0【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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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約伯記11-14 (1)

December 29, 2022

第一輪吵架主線

約伯和朋友們的第一輪吵架是這樣的:

首先約伯開口,發泄自己的痛苦,咒詛自己不該生在這個世界上。

其次以利法開口。
1.他被約伯“觸發”(trigger)的痛點是約伯所展現的軟弱與他平時的堅强的落差。他的思維的盲點,是認爲這落差證明約伯平時的堅强是假的,苦難一到約伯就露了餡;其實他應該看到的是,這落差是因爲約伯所經歷的苦難對他來說太重,重到連這樣堅强的人都崩潰了。他也沒有意識到,約伯在其他人面前堅强,在他們面前卻軟弱,也是因著對他們的完全信任,有安全感,約伯在他們面前不想其他的,只面對痛苦;這對於以利法和另兩個朋友來説,是極珍貴的友誼,但是他們忽視了。
2.以利法顯然很不喜歡這種情緒的發泄,甚至認爲神不會垂聼這樣不冷靜的醜陋的崩潰之語,連“聖者“們(或翻譯為天使)都不會理會他,他說“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5:1)

而後約伯反駁。
1.他被以利法觸發之痛點正是以利法對他的論斷:以利法輕看約伯所受的痛苦,無視約伯的信任,也因此屬靈驕傲膨脹,輕視他一向尊敬的約伯。這是對約伯很大的傷害。Being vulnerable 是需要很大的信任和勇氣。“being vulnerable” 的一個很形象的圖景是家裏的小寵在人面前翻來滾去露出自己柔軟的肚皮,在野外有危險的地方,小動物絕對不會將最致命的軟弱如此暴露,它們在家人面前如此,是出於完全的信任和親密,這時候如果傷害它們,則是對它們的極大背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
2.這樣的背叛和傷害觸發更多的情緒,約伯因此反擊:“我的朋友詭詐 ”,他們如此行的原因是怕被牽連,也要躲避對受苦之人的實質幫助(6:14-23)。約伯的指責顯然有很多情緒,他的指責并不中肯,一樣帶著傷害。而後他説,我如果有什麽罪,你們就儘管說吧!(6:24-30)
3.這之後是約伯向神的禱告。前面那些對話從一開始就是在氣頭上不理智、不中肯的吵架,我個人以爲是看看就好,千萬不要加入唇槍舌劍的混戰,只是應當注意哪些態度和言辭會引發人的血氣,作爲我們自己的提醒。但約伯每一次向神的禱告卻是精髓,我個人以爲這是約伯記背後的真正主綫。約伯的思緒在禱告中的轉變會放在明天來專門思考。

比勒達的回擊(8):
1.“trigger”: 針對約伯說的,“我有什麽罪,你們能找出來你們就說吧”這個挑戰。
2.比勒達的意思是,受苦就是犯罪的明證,就算你沒有犯罪,那不定是你兒女犯罪,但是完全人還是會蒙神的拯救和祝福。這話如同重新撕裂傷口,並在上面撒鹽。

約伯(9-10):
1.約伯的trigger居然不是比勒達說“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祂,祂使他們受報應”。他卻是令人吃驚地冷靜回答比勒達關於“完全人必然蒙拯救”的論點。這自然與他在受苦之前就意識到兒女們可能會得罪神有關(他常常在子女宴樂以後要求他們自潔,並為他們獻祭);另外他在受苦之後一定對這一點有很多的思考,所以才在此時不再以此為下一個辯論的焦點。
2.他的triger針對比勒達所説的“完全人”:沒有人是完全人,那麽沒有人能得拯救。約伯如此說,是他的切身體會,他曾自以爲是完全人,但遭遇橫禍的他有很多思索了反省,發覺自己不能也不敢在神面前自稱完全,也因此在苦難中他看不到出路。這也是爲什麽約伯向神禱告說,還不如你不要再關注我,你的關注讓有罪的人沒有活路。
a. “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爲義呢?”(9:2);
b.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9:20)– 這是說他無法爭辯,不管怎樣,開口都是錯、都是罪、都是不完全,有點“有口説不清”的意思在裏面。
c.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這句話有的翻譯成 “我不認識我自己”-NET,或“我不管了”-I don’t care,NIV) ” (9:21a) - 意思是,我還是認爲自己是完全的,雖然我承認我也看不清自己(NET),或者是說,不管怎樣,我還是認爲自己是完全的(NIV);不管這兩個翻譯取哪一個,結論都是下一句:
d. “我厭惡我的性命。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説,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9:21b-22)- 這是一種厭倦的情緒。他知道在神面前沒有完全人,但是他堅持從人的角度自己是“完全人”。這就帶入禱告。
3. 約伯的禱告 – 明天匯總

瑣法的回應(11):
1.Trigger就是上面第二點,約伯在“在神面前完全”和“作爲人的完全”之間的掙扎。
2.瑣法的論點是,你只要在行事爲人上常常除掉自己的不義,就肯定蒙祝福。對比約伯前面所説和瑣法的回應,可見瑣法的確是比較年輕沒有太多人生經歷(以他們開口的順序,一般認爲按照那時候的規矩,最後開口説話的人是最年輕的,這一點也可以從以利戶的發言看出來 32:4)。瑣法的神學觀簡單粗暴,甚至沒有注意到約伯所説的兩種“完全”的區別和這區別對無辜受苦的人的困擾。

約伯的回應(12-13):
1.這就難怪約伯開口譏諷(trigger):你還真屬靈啊!看起來這智慧只有你有,你死了這智慧就不存在了!你知道的這些智慧知識,難道我不知道嗎?(12)
2.約伯的論述:你的説法根本是無的放矢,與我前面所講根本不是一回事兒。他言辭激烈,說你們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反而陷神于不義,你們想為神徇情,其實你們想遮蓋的是你們自己對神的誤解,是你們自己將神當作是不義的(13:4-12)。這就像是我們在拉架的時候,為其中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解釋說這人不是惡意,結果其實是我們自己誤解了這人的意思,於是我們爲之説話的這人反而鬱悶了:我根本不是那意思,你給我越描越黑,反而讓我在對方面前顯得不義。
3.約伯下面的論述引向他的禱告:(按照人的標準)我堅持自己是義的,我要在神面前陳明,(13:20-14:22)。因著從朋友口中而來的控告,約伯反而從前面的灰心喪氣轉變為重拾“鬥志 ”, 從背對著神說“隨你吧”,到面對神說“不成,你得講清楚!” 這反而是與神的關係加深的起頭,是合神心意的。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