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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第51週 第1天 信實守約
讀經:
希伯來書 9.1-10.18【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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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50【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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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希伯來書9:15-10:18
9:15-28,更美的祭物
10:1-18,更美的祭物的更美的果效
對於用祭牲的血獻祭,猶太人可能不會有太大疑問,但用人的血獻祭卻是很駭人聽聞的。因為神明確地說了,祂痛惡用人獻祭。至於我們這些在無神論的文化中的人,不管是用祭牲的血還是用人的血,總之用「死亡」來獻祭,都是很愚昧荒誕的。
這一段的開始部分就是在解釋這個問題:為什麼一定要用血獻祭?進一步,為什麼新約用的是耶穌的血?他降世為人也是人啊。神不是痛惡這樣的事情嗎?難道神的能力沒有超過這些禮儀嗎?不是說神的話有能力,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嗎(詩篇33:9),為什麼還需要流血?
希伯來書的作者用「遺命」的生效來做比喻,解釋為什麼主耶穌一定要流血、死在十字架上,才能使新約生效。「遺命」這個詞的希臘文原文其實就是「約」。「遺命」是一類特別的約,是以立遺命的那一方的死亡來生效的。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不管是舊約還是新約,在「赦罪」這個方面,都是由「死」來作為生效的開始,這是因為罪的結果是死,死才能結束罪,所以要使赦罪的律法生效也需要死。
因此在舊約中,神設定用祭牲的血來進行暫時的象徵性的赦免。這只是未來主耶穌用血為我們獻祭的影子。在舊約的時代,一定有人會以為,即然祭牲的血能讓人在神面前蒙赦免,那麼人的血豈不是更有果效?!因此他們被偶像崇拜中的以兒女獻祭所吸引。也因此神巖巖警告,以人獻祭是祂所痛惡的,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周圍民族的行為;因為舊約祭牲流血不是產生能力,而僅僅是神信實地履行祂的約,也只是對未來更美好的、神親自預備的祭物和約的預表。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