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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第1天 平步青雲
讀經:
馬可福音 9.30-10.4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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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2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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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接待與禁止
(from 2020-02-03)
馬可福音9:33-50,是一個有趣的事件。馬可紀錄得比馬太和路加都更加詳盡,耐人尋味(馬太18:1-9,路加9:46-50)。
按照馬可的紀錄,在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往迦百農去的路上,門徒們爭論誰是他們中間最大的。他們爭論的聲音很大,彼此爭競,不能和睦。他們應該也知道如此爭競是不對的,因此當主耶穌問他們的時候,他們就“不作聲”。由此事帶出來一長段主耶穌的講論,從一開始主耶穌告訴他們如果想要做首先的,就需要作眾人的用人(9:35),直到最後,主耶穌針對他們的爭競,告誡他們“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9:50)。
這一段講論,一點點拆分來讀的話,是這樣三段:
首先(9:35-37),針對門徒們爭論誰最大,主耶穌對他們說,若想要當最大的,必要做末後的,服事眾人。主耶穌「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這裡,主耶穌教導想要當大哥的門徒們,“天國的大哥”應該怎樣服事——去“接待”最小的——他俯下身去,將這個小孩子抱起來,抱在懷裡,站在眾人的中間。主耶穌是這裡最大的,事實上,他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卻抱起一個最不被重視的孩子(我們不能以現在的人對孩子的方式來想像那時候的孩子們的地位!),他抱著這孩子,站到主耶穌(神)自己的位置上(眾人中間)。這就是主耶穌向我們展示的“接待”的樣式——謙卑自己(俯身),接納別人(擁抱),建造舉起別人(抱起來),將他帶到神的面前(站在中間)。主耶穌也告訴門徒,這樣接待最小的人,其實是接待主耶穌,接待主耶穌,也就是接待差遣他來的天父。
然後,9:38-41,約翰問了一個有點不搭嘎的問題(9:38):主耶穌明明在講降卑自己“接待”別人的服事心態,約翰卻問“奉主名”的權柄歸誰。顯然那時滿心熱衷於誰做高位的約翰,並沒有注意到主耶穌五次重複的“接待”,卻注意到主耶穌說的“我的名”,這讓他想起了一個奉主耶穌的名趕鬼的傢伙——這個人居然奉主耶穌的名趕鬼,又不把他們這幾個主耶穌的門徒放在眼裡,不願意來跟從他們(ESV——follow us,路加福音的紀錄委婉一點,說約翰說的是“因為他們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多了一個介詞,follow “with” us,但是仍然不是follow YOU,跟從主),於是門徒們試圖禁止這人奉主耶穌的名趕鬼。
主耶穌在回答約翰的時候,並沒有被約翰偏離的重心拖走,他將講話的重點拉回到剛才的「接待」上:9:37他說到「凡為我名接待這樣一個小孩子的,就是接待神」;現在主耶穌回答約翰說,凡是因門徒們這些渺小的「人」是「屬於」主耶穌基督的,他/她哪怕只是給他們一杯水喝,這樣小小的「接待」,都不能不得神的賞賜,更何況是「奉」主耶穌的名來行異能(ESV mighty work)、服事眾人的!「奉主耶穌的名」——in Jesus’ name——這句話總在我們的禱告的結尾,因而我們看淡了它本身的意義!In Jesus’ name,代表依靠耶穌的能力和權柄,代表宣稱自己是屬耶穌基督的,代表自己是順服耶穌的旨意,代表承認主耶穌是自己與神之間的中保,因而他/她的禱告是通過主耶穌上達父神的面前!若是真正「奉主耶穌的名」而行,其實就是在宣稱自己是跟隨主耶穌。
最後一段,9:42-50,首先是主耶穌對約翰他們禁止那人的嚴厲回應——若是因著自己的罪和私慾,去使信主的一個小子跌倒的,都不如自己找快豆腐撞死算了,更何況是因為那人不願意跟著門徒,就直接禁止他跟隨主耶穌?!門徒如此做,裡面的罪和私慾是何等的大!主耶穌發出嚴厲的警告——殘缺著進入永生,遠遠強過健全地進入地獄,“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你們自己看著辦吧!說到火,主耶穌補充,“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這“各人”是everyone,每個人都逃不掉經過火的審判,即便是信主的人也是如此。只是在不信的人,這火是焚燒至滅亡的地獄之火;但對於信主的人,卻是煉淨渣滓,試驗、顯露工程的火(林前3),因而這火所做的是如同鹽一樣的保存生命中的金銀寶石之工。古卷在9:49,還加上一句話,就是“凡祭物必用鹽醃“,主耶穌的這段降話,包含火燒、鹽醃的獻祭禮儀,對於他的門徒來講很容易懂,對於我們來說,就需要更多的背景補充。因此,主耶穌在講到“祭物”,我們就是祭物,是要將自己獻上成為活祭,經歷煉淨的烈火;因此作為祭物的我們,中間要有“鹽”,這鹽是保存防腐之用;我們的鹽若是不夠,自己腐爛不說,還會污穢其他人,不能“have peace with one another”——神的兒女之間的“彼此和睦”,永遠都是要在主裡的彼此和睦,幫助人與神和睦,而不是致使人跌倒。這也正回應主耶穌前面講到的話,從裡面發出來的,才會污穢人!若是我們心裡沒有鹽,就有腐爛的臭氣發出、滿是細菌的腐水流出,污穢自己,污穢他人,不能在主裡彼此和睦。
這段經文裡,約翰的反應讓人詫異。主耶穌說“接待”,他卻想著誰有“奉主名”的權柄。後來到了10:35-45,約翰和他的兄弟雅各,避開其他門徒,又來到主耶穌面前來求左右手的位置,導致其他十個門徒惱怒他們。可見約翰那個時候,對誰坐耶穌下面的第二把交椅很是熱衷!當約翰只關注自己想要的東西的時候,就難以抓住主耶穌要讓他明白的道理!但是等到他寫“約翰福音”的時候,不是稱自己是“門徒中最大的那個”,或者是“坐在主耶穌右/左邊手的那一個”,而是稱呼自己為“主耶穌所愛的那一個”。地位是什麼,不再重要,從人來的榮耀是什麼,也不再值得;他單單看重的,是與主耶穌的關係,唯一需要的,就是為主耶穌所愛!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