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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週 第3天 認罪悔改
讀經:
羅馬書 12-1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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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8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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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羅馬書12-13
(結構分析引用每日靈修)
羅馬書12:1-15:13,是一個完整的段落,集中在蒙了主恩的基督徒應當怎樣行事為人。
12:1-2,基督徒在行事為人上,是從與神的關係這個根本開始。若是不與神同行,不常在神的慈悲裡,後面的如何按照神的命令與人相處,都變得無意義了。
12:3-15:7,這一長段都是基督徒的行為守則,特別針對基督徒的人際關係,因為那時候羅馬的教會裡,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有隔閡和偏見。
12:3-13:14,是從在主裡認識自己的角度去行事為人。14-15:7,是從在主裡認識他人的角度來行事為人。
15:8-13,是基督徒如上行事為人的結果,就是主因聖徒的合一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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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3:14,從在主裡認識自己的角度去行事為人。這個分段總結四年前還是廢了些腦筋的,語言難以表達12:3-13:14 與 14:1-15:7 的區別。12:3-13:14更像是作為一個個體,怎樣看待比較概念化的屬靈群體、社會、政府… 14:1-15:7 則是專門針對屬靈群體,每個基督徒怎樣看待、怎樣愛與自己不同的弟兄姐妹。所以第一個比較從自己的屬靈操練出發,第二個卻是怎樣看他人。但也可以說第一段是大方面的行為準則,第二段是細節。
作為基督徒,對自己怎樣看?對屬靈群體怎樣看?對眾人(擴展到社會)怎麼看?對政府怎麼看?不管怎樣,總綱就是要「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羅馬書 13:12-14)
12:3-13,看待自己要按照神所分給我們的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第一,我們是肢體,聯合成一個身子,沒有人可以自己成為一個身體,沒有一個人可以做所有的事情,也沒有一個人可以將一件事情看得全面;第二,每個人的恩賜不同:
- 講預言,宣講神的話,不見得是預言以後的事,傳福音
- 執事,做具體的事情
- 教導,裝備弟兄姊妹
- 勸化,本意是大大鼓勵、催促,這不僅僅是「關懷」,還有催促人做正確的事之意
- 施捨:給予,幫補,把需要的資金物品分發到該當的去處。這裡中文說施捨要誠實,英文是施捨要慷慨(with liberality)
- 治理,做領袖(leads),要殷勤,這個詞英文用的是diligence,即小心謹慎、堅持不懈地工作和努力
- 憐憫人(show mercy),就當「甘心」,英文是「cheerfulness」,歡喜快樂的。當他人的重擔吐露的時候,憐憫人的也是在分擔很多情感的重擔,心裡當有一個「cheerful spirit」,雖是與哀哭的人同哀哭,但是他們卻是要將光明的盼望帶給哀哭的人。
沒有一個人事事都有恩賜,每個人的恩賜也不同,若過於在意自己想要的恩賜,就很容易成為按照自己的熱心,甚至變為自私的野心(selfish ambition,中文翻譯為紛爭),成為紛爭的來源。
在屬靈群體裡,要彼此相愛,服事殷勤、恆切禱告、一味款待(9-13)。
12:14-13:10,如果對待社會(12:14-21)、政府(13:1-7)和鄰舍(13:8-10)。
從社會來的有逼迫,要為他們祝福;有需要關懷安慰的,要關懷安慰;要甘心做卑微的事,而不是自高自大(屬靈驕傲有沒有?);要以善勝惡,聽憑主怒。
從政府來的管理,要順服。我們順服的不是人的權柄,而是神賦予人的權柄;
對於鄰舍要愛人如己。不要像法利賽人那樣去問耶穌,說是我的鄰舍,而是我學習好撒馬利亞人成為那些有需要的人的鄰舍。「“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 13:10),這句話可就厲害了,猶太人天天想著如何成全律法使自己稱義,循規蹈矩做了若干千條的律例,保羅卻說你心裡的愛才是可以成全律法的。
13:11-14,前面提到,是這行為準則的總結。行事為人當穿戴基督,行在白晝,帶上光明的武器。阿門。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