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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週 第5天 被擄回歸

讀經:

羅馬書 7.7-8.39【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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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80【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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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羅馬書7:7-8:39

September 30, 2022

知道要怎麼死了,那麼下一步怎麼活才好?基督徒的生命還沒有到最終的新身體新生命的那一步,神應許的新而活潑的生命是已然 — 因為神已經得勝,我們已經在那輛必然駛向終點的列車上,但卻又未然 — 因為列車還在行駛的過程中,終點還未到。於是我們的生命就會常處於一個很奇異(奇葩)的狀態,就是半死不活,有的方面死有的方面活,有的很容易死,有的卻一次次死而複起,有的從一接受主就死透了,有的在信主一二十年還尾隨著我們,也因此,有的方面從一接受主就有活潑的生命,有的卻怎麼都活不起來⋯⋯ 保羅也有在這種生和死之間掙扎的經歷。7:14-25就是他個人的見證。在這一段,他使用的人稱代詞從我們、你們,轉變成「我、我、我」。寫靈修筆記已經有快五年的時間,寫筆記的時候,心裡總是會有一個聽眾的,儘管一開始的我說,我的聽眾就是神,和我自己,沒有別人!但是漸漸發現,即便是不把這些筆記放在群裡,我心裡依然是存著另外一群聽眾的。這大約就是源於神從創世就定立的「群體」,沒有一個人能夠脫離群體,沒有一個人能脫離神所創造並要祝福的「關係」。因著這個緣故,寫筆記的時候我也很少說到「我」,常常用「我們」;但也有那種時候,本來還在很理性地思考,思緒在邏輯的框架裡湧流,忽然間被帶領進入神在自己身上的恩典的回憶裡,整個心都在因從神來的感動而顫抖,那時候不再是「我們」,只有「我」,只有被神的靈充滿、被神的愛包圍的我。保羅當時的情形也許也是如此吧!看他如何從冷靜清晰的邏輯論述,忽然進入敞開透明地對自己的掙扎的分享中,“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14-15, 18-19, 21-24)還有什麽比這更有力更深入人心更讓人共鳴的見證呢?我們對見證有個潛意識的誤解,就是想聽到具體的事情,比如此處,我們大約想知道保羅 “倒去做” 的惡是什麽?好似見證需要是100%的敘事體,那才是 “敞開透明”,才是真正的分享見證。真的如此嗎?試想保羅在此處加上他究竟在什麽惡上無法擺脫,那麽這千百年來的讀者,大約會花99%的精力去深挖他的罪 ,有人說人人都有顆八卦的心,哈哈,真是一針見血。深挖保羅的經歷和罪,對比自己,覺得保羅的苦或大、或小,覺得保羅的罪或深、或淺,讀者的注意力會關注在保羅和自己的經歷上,而不是因罪嘆息、向神呼求上;關注在怎樣行上,而不是神的恩典裏;正正好就掉入保羅此處說的想靠著行律法擺脫罪的死胡同裏了。見證,是爲了榮耀神、造就人,分享經歷也好、分享情感也好、分享屬靈經歷也好,都要讓聼的人專注在神身上,而不要被細枝末節分散了注意力,要讓人單單到神的面前,而不是用自己的見證給人一時的滿足。
第7章講到神的律和罪的律,神的律讓人知道什麽是罪,凡是觸犯神的律的都是罪。但罪的律就趁機而入,藉著人的肉體私欲,將人掌控在罪的詮釋之下,就落入神的律的審判之下,最終的審判就是死。但第八章講到的賜生命的“聖靈的律”,這律是在主耶穌為我們滿足了神的律之後給我們開出來的新路,它通過主耶穌的救恩,不是condemn我們,而是redeem了我們,不是將我們定爲死罪,而是賜給我們新的生命。

就如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擺明兩條路讓他們選擇一樣(申命記30:15-20),保羅也在我們面前擺了兩條路:順服肉體私欲,就在罪的律之下,被神的律定罪,得永死,在任何事上都沒有更新的盼望;或順服聖靈,就在聖靈的律之下,擺脫取死的肉體死於,擺脫罪的掌控,就得了時刻更新的生命。不如畫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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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