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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週 第1天 約沙法王
讀經:
使徒行傳 22.30-24.27【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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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6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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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使徒行傳22:30-24:27
前一天保羅沒有分訴完就被猶太人打斷,這一天羅馬千夫長要繼續保羅和控告他的人之間的對質和分訴。誰想到保羅剛開口,大祭司就叫人打他。保羅的這句話很精彩:
“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使徒行傳 23:3)
沒有兩三個見證人的見證都是不可以定罪的,沒有審問清楚當然更不可以責打,這是舊約中關於公義審判的條例(申命記25:1-3, 19:15-20)。大祭司作為審判官,公然在眾人面前違背律法,厲害了。當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意思是,他是大祭司,打你怎麼了?!這人真真是現在說的豬隊友,完全暴露自己這大祭司身邊人對律法的無知,也更揭示大祭司對律法的公然違背。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着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使徒行傳 23:5)。他依然是在引用律法。在眾人面前顯示,他對律法的熟悉程度和敬畏程度,把大祭司一夥比到天邊去了。控告人比被控告的更有罪,這真是上演了一出好戲碼!我們讀者沒有身臨其境,須得好好體會才能品味到其中的妙處。
大祭司和大部分祭司家族的人,大多是撒督該人。他們熱衷於政治,反對法利賽人在律法上加上的遺傳。他們只相信摩西五經,不相信復活。他們更喜悅現世的享受,不像法利賽人那樣律己。但以文士為主的法利賽人卻因對律法的敬畏而在百姓中很受敬重。這次大祭司一夥的撒督該人,對保羅的「糟踐律法」的指控把他們自己推到了炭火架上,作為大祭司連摩西五經律法的真意都不曉得,當時在場的法利賽人一定面露不滿來。於是就有了下面的鬧劇,法利賽人的文士立時就有人站出來維護保羅。戰況激烈,嚇壞了千夫長,得吩咐手下把保羅這個羅馬人「搶」出來(take him away by force),保護起來。這也讓千夫長看到這件事情棘手,不是他所能斷的,需要把保羅送到更高的長官那裡去,保羅的羅馬之行在羅馬人、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的紛爭中成行了。“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使徒行傳 23:11)
指控保羅的猶太人不甘心,“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甚麼。」”(使徒行傳 23:14)。「大誓」,英文翻譯是「bound us under a solemn oath」,solemn是嚴肅莊重的意思,比如在逾越節的最後一天要有「嚴肅會」,用的就是這個詞(民數記29:35),約珥書說“你們要分定禁食的日子, 宣告嚴肅會, 招聚長老和國中的一切居民 到耶和華-你們神的殿, 向耶和華哀求。”(約珥書 1:14)。「嚴肅會」的目的是百姓默想思考自己的罪,悔改歸向神。但這些猶太人用此「嚴肅」來做「大誓」,為要除掉保羅。誓言若是成就了,他們就當去聖殿獻祭還願(申命記12,傳道書5:4-5)。但若是他們的願不是神的心意,那當怎樣行呢?大約讀這段經文的人都想最後問他們一句:「您吃了沒」?又一次,控告保羅糟踐律法的人,自己卻是在糟踐律法,他們用對保羅的控告把自己放在了神的審判台前。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