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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週 第2天 猶大敗壞
讀經:
士師記 2.6-3.6【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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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3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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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士師記2:6-3:6
“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士師記 2:10
「知道」這個詞,不只是「聽說過」那個層面的「知道」。這個詞的希伯來文Yada,從知道到深度了解,從聽說到建立關係的深層次認識都有。既然以色列人上一個世代還都在事奉耶和華(2:7),按照神的律例典章而行,包括教訓兒女,那麼下一代的以色列人不可能連神的名字和作為都沒有聽說過,而且他們每次在困苦中的時候都會呼求祂。問題出在他們沒有深度的關係建立的「知道」。耶和華的名字對於他們來說與巴力和亞斯她錄一樣,耶和華對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也如同所有偶像的傳說一樣,於是他們就傾向於選擇那些給人更多利益誘惑的偶像。
我們也常聽說,關於神的知識和見證,我們都可以教給孩子,但是孩子和神的個人關係,不在我們手中,我們無能為力。這話前面是對的,最後一句卻大錯特錯。這話的意思是「聽說過」那個層面的「知道」我們可以教給孩子,但是「深層次關係上」的認識和知道,不是我們的能力所及。絕對不是如此!神既然給我們父母的職分,必然不同於主日學老師或者青少年輔導,我們有唯有我們可以觸及的靈魂之處。孩子需要「知道」的既然是「關係」的層面,就必然可在「關係」的互動中深入。我們與孩子的親子關係,就是帶領孩子進入與神的「親子關係」的通道。我們如何在這關係中學習主耶穌的謙卑順服、憐憫接納、智慧教導、嚴厲訓誡,如何俯身捨己成為讓孩子踩踏於其上的十字架,這是神給父母的任何其他人都無法取代的能力和權柄。
這包括什麼呢?
也許我們無法代替孩子去選擇,但是我們可以告訴他們耶和華與巴力和亞斯她錄的不同。我們可以讓孩子們看到,用自我中心的好處來誘惑我們的都是偶像,帶來的是痛苦和綑綁,哪怕這些誘惑表面上看來好似在「愛」其他人。對比生命的果子,從生命的釋放去看後面的信仰的根底,讓他們看到神的真理與任何其他價值觀都不同。
其次,下一代遠離神的跡象並不是在上一代離世以後才出現的。服事四十年的第一個士師俄陀聶,是迦勒的女婿,屬於認識神並見過神為以色列爭戰的世代,但在他去世前四十年就看到以色列人到了遠離神行惡的地步(士師記3)。神沒有將我們周圍的環境清理乾淨,我們依然處於屬靈爭戰中,在有生之年我們要帶領孩子進入「與迦南爭戰之事」,一同讀神的話,一同捨己順服,一同服事,一同用信仰面對高山低谷的挑戰,好叫他們「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士師記3:1)。不要任由孩子們與這事奉偶像的世代混雜「結親」。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