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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週 第2天 亞哈結局

讀經:

約書亞記 5.13-7.26【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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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21【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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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約書亞記5:13-7:26

August 02, 2022

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約書亞記‬ ‭7:19‬)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約書亞說:「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 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約書亞記‬ ‭7:24-26)

亞干犯罪的這一段經文,長期以來是我心頭的一個結。亞干不是已經坦白認罪了嗎,為什麼不減刑呢?

「坦白、認罪要從寬」對於我來說是理所當然。「坦白從寬」大約是因這個世代的執法特點,不少罪犯通過交代更多的犯罪事實和同夥來獲得減刑。因罪行遮蓋在黑暗裡,很多是人的調查能力無法觸及之處,並且調查也有時效性,因而「坦白從寬」就成為常態。但這本身卻常使公義無法彰顯,還成為追名逐利之人的空子。「坦白從寬」是由於人的侷限,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又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彰顯公義,因而退一步而採取的手段。「認罪從寬」的想法大約主要是來自於聖經裡神的恩典,祂赦免本該死的人。不過赦免罪的主權是在神的手裡,我們可以赦免別人得罪我們的事情,但是他的罪性我們卻是無權赦免的,唯有將他指向耶穌,讓他自己去尋求赦免的恩典。近代神的「恩典」被人濫用了,人越權以為自己也能給神所給的恩典。那句「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 ‭18:18‬ ),被解釋為赦罪和定罪的權柄,是不正確的。這經文的上下文不是在指對罪人的定罪赦罪權柄,而是在指對犯罪的弟兄同心合一挽回的努力,是主裡的「團契」的樣式。

回頭再看關於亞干的這段經文,首先神不需要亞干「坦白」,祂早已知道是誰犯罪,約書亞也不需要亞干的坦白,因為神親自在全會眾面前將他從以色列人中抓了出來。整個審判定罪的程式毫無阻攔,不需要亞干的坦白來換取真相。其次,這場戰爭本身是為了神的榮耀,是為了尊神為聖,向世人顯示人在不悔改以後必然得到的審判,神的聖潔一點都不可褻慢。赦罪的恩典不是這個戰爭的目標,赦罪的恩典也不是約書亞讓亞干認罪的目標。約書亞是這樣說的,「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約書亞的意思是,亞干認罪和接受犯罪的後果都同樣是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在眾人面前「補足」他在這場戰爭中所虧缺的。這是神的子民的生命目標。“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 ‭10:31‬)哪怕是犯罪要承擔後果,目的也是為了榮耀神,這是神的子民當有的信念。

話題再轉回來,神有那麼豐盛的恩典,並且看重人心的悔改高於看重祭祀,為什麼祂不赦免亞干呢?

還記得摩西在米利巴擊打磐石出水的事嗎?摩西因為急躁,沒有按照神的吩咐而行,是沒有尊耶和華為聖,因此他自己也受虧損,不能進迦南地。因為在米利巴神所要吩咐他行的,不僅僅是給百姓水喝,還有一個特殊的使命,就是尊神為聖,彰顯神的榮耀。

這與耶利哥的戰爭是有相似的意義的。針對迦南地的戰爭有兩種,一種是針對迦南地的這些被神定罪的民族,一種是針對遠方在應許之地以外的民族。而針對被神定罪的民族的戰爭,不是簡單的攻城掠地或反抗壓迫,而是要彰顯神的榮耀(審判),尊耶和華為聖(所有的都歸給神)。因此犯罪的亞干,干犯了聖物,虧缺了神的榮耀,不管認罪還是不認罪,都要承擔這個罪的後果,正如摩西雖多次祈求,依然不得進迦南地一樣。赦免還是定罪,是神的主權,是神的奧秘,但是神並非一點點奧秘都不分享給我們。對於這一類必然被定罪無法逃脫的,神的心意非常清楚,我們也當謹慎思索、時常警醒。在新約裡也有一個不可赦免的罪,是:「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 ‭12:32‬)。神的恩典不是沒有疆界,我們當警醒再警醒。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