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第28週 第5天 感恩頌讚
讀經:
申命記 14.3-16.17【繁體】 | ||
【简体】 | 【NIV】 | 【YouVersion】 |
詩篇 3【繁體】 | |||
【简体】 | 【NIV】 | 【YouVersion】 |
親子導讀:申命記14:1-16:17
- 打印經文。
- 一起禱告開始。
- 讓孩子讀,勾畫重點,紀錄下自己想問的問題。
- 討論時間,請孩子分享自己的問題。討論、紀錄。經文引導列在下面。
- 應用分享(不可缺)。應用部分也列在下面。
- 禱告結束。
今天的經文可以引導的方向:
1. 這段經文里所申明的律法,在以前的經文里都反復出現過。對於這樣重復出現的經文,我們可以特別注意它與以前有什麼不同之處。這不同之處往往就是這次重申的重點。在這段經文里,有一句多次重復的話,是什麼?(「在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是與第十二章一致的,此處重複強調。為什麼摩西多次強調要在神指定的居所呢?上回我們的討論,還記得嗎?這次你有什麼更多的體會嗎?
2. 請孩子分段,14:1-16:17很長,但是結構很清晰.
- 14:1-2。這是總論、匙節。注意神怎麼稱呼以色列人?這是以色列人的身分。你的身分是什麼?
- 14:3-21。不可吃不潔淨的食物。
- 14:22-29。十一奉獻。
- 15:1-18。安息年/豁免年和釋放奴僕的條例。你記得以前關於安息年的條例是什麼?這裡增加了什麼(利未記25)?
- 15:19-16:17。是三次節期。15:19-23是給神所獻的祭物的規定。這是針對下面的每一個節期所獻的禮物的規定,因此我自己在劃分段落的時候把它歸入第十六章。
3. 回到14:1-2的身分定位,思考如果把這身分去掉,人思考遵循後面的律法,比起加上對這個身分的強調再思考律法,有什麼不同呢?這個問題的目的,是幫助孩子從認識到自己的身分出發去行神喜悅的事,而不是一條一條遵循成為律法主義,後者就是外人、雇工心態,而前者是兒子、後裔的心態。
應用部分
- 今天的經文和後面的分享討論,給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一點?
- 如果反省一下你自己的生命,你認識到你自己的什麼掙扎,是跟沒有意識到與上面的1中所分享的相關的。
- 從這一點你有什麼思考?你覺得遇到同樣的掙扎的時候,你可以怎樣提醒自己?
琢琳
附:親子導讀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