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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週 第6天 再次膏立
讀經:
民數記 32-3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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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21【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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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民數記32-33
上回的靈修筆記是在思想呂便、迦得支派的選擇,他們為什麼如此選和選擇的後果。這次靈修看到一個以前沒有注意到的細節,就是民數記32:28-32。尤其是第30節,有點邏輯不通的感覺。
“於是,摩西為他們囑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說: 「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凡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去打仗的,若與你們一同過約旦河,那地被你們制伏了,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為業。 倘若他們不帶兵器和你們一同過去,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得產業。」 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回答說:「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旦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民數記 32:28-32)
摩西的意思是,如果呂便和迦得跟你們過河去打仗,並且勝利了,把以色列該得的地得了,那麼你們就給他們想要的這片地;如果他們不過去跟你們打仗,那他們必須在迦南地得基業。難道呂便和迦得可以不打仗還白得土地?再看呂便和迦得的回應,急忙忙信誓旦旦說,我們一定去那邊打仗,這邊的地一定要留給我們。感覺在迦南地得基業是懲罰?
這段對話是非常悲哀而且帶著濃厚的譏諷的。從34章的應許之地的邊界可以看出來,呂便和迦得,以及後來的半個瑪拿西支派所選的這部分土地,並非是神所給的應許之地。而此處摩西所交代的人裡包括下一任領袖約書亞,即便到時候摩西不在了,呂便和迦得也有一直到進迦南前一分鐘都可以反悔的機會,依舊可以在應許之地得基業;但是呂便和迦得唯恐避之不及,要早早定下在約旦河東的產業。他們得了所想要的,也誘使本來沒有發聲的半個瑪拿西支派跟風,最後早早被亞述擄去,失了土地。
這是一個神不用明顯的手段阻止人的選擇的例子,是一個神任憑人走在錯誤的路上的例子;呂便和迦得不願意搭上神的列車,那就隨他們吧。有人說,最可怕的是落在神的「任憑」裡,不是嗎?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