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第23週 第6天 至親救贖
讀經:
利未記 27【繁體】 | ||
【简体】 | 【NIV】 | 【YouVersion】 |
詩篇 150【繁體】 | |||
【简体】 | 【NIV】 | 【YouVersion】 |
新增靈修:利未記27
新增靈修 利未記27 2022.6.11
今天的經文有點難,因為我們沒有「許願」這樣的操作,也沒有這樣的概念。
2-8,與民數記6章拿細耳人的願應是同一個。在聖經上一個可見的例子,是哈拿獻撒母耳(撒母耳記上1)。哈拿的故事比較明確,是哈拿求神顧念她不孕的苦楚,因此許願,將第一個兒子「終身」歸給耶和華。在「拿細耳」的背景下,許願奉獻人,不管是奉獻自己還是奉獻孩子,都是給那些不是利未人的人有奉獻服事的機會。利未人屬於是「永獻」的,拿細耳人可以永獻也可以短時間的奉獻,「還願」的時候要用獻祭來「redeem」。哈拿的許願不是只是為了得孩子,她是為了確認神的眷顧,可以從她的禱告裡看出來。
至於奉獻動物,聖經上也有一個很戲劇化的例子(士師記11),就是士師耶弗他向神許願說,如果神幫助他戰勝了亞捫人,他就把回家的時候第一個出來迎接自己的獻為燔祭。中文和一些英文版本(NET)說的是「無論什麼人」,但有些英文版本(NASB)用的是「whatever」就包括了動物。前一個翻譯強調了耶弗他知道很有可能是人,他一樣要把此人獻為燔祭的想法,獻人為祭是神不喜悅的,耶弗他或是沒有考慮周全,或是受了異教影響;至於後一種翻譯包括了是動物的可能性,讓耶弗他看起來更像是疏忽,不那麼難堪。耶弗他許的獻為燔祭的願也是本章28,29節說到的「devoted to destruction」的願(見NASB翻譯),即永獻的,當滅的,至聖的,是不可以反悔或贖買回去的。耶弗他沒有想到第一個出來迎接的是他的獨生女兒,這就引出下面的耶弗他的女兒堅持按所許的「當滅的」「至聖的」願來還願的故事。
許願的動機是一個人想要更加明白神,想要與神更親近,想要更加榮耀神。許願還願的中心是神,不是人自己。哈拿就是如此。她一生一直活在無子不孕的羞恥裡,認為自己是被神厭棄的,她所許的願是希望知道神沒有厭棄她。而耶弗他不同,他雖是神呼召的士師,在為神征戰,但他的許願是為了一件事的成功,而並非神。因此這「願」的預備也就不一樣。哈拿得了撒母耳以後,盡心養育他直到斷奶(一般說是五歲),預備這孩子服事神,每年繼續來看他給他縫製小外袍,這個「奉獻」,不僅僅是撒母耳一生奉獻,也是母親一生奉獻。耶弗他的則更像是交換,如同偶像崇拜中的許願還願一般。
神給了願意為神大發熱心奉獻自己或物品的人機會和許願還願的條例,目的是讓人明白許願還願背後的真正意義,其實也是神的子民的生命意義:認識神、親近神、榮耀神。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