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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週 第2天 匪徒暴虐

讀經:

利未記 21-2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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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46【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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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利未記21-22

June 07, 2022

most holy

從出埃及記裡關於會幕的設計和建造,以及利未記裡對敬拜禮儀的要求,和對百姓的生活聖潔的要求,都有明確的層次。

營外,是污穢之處。不潔淨的人要到營外,潔淨以後才能進營。 營內,是潔淨的人方可居住之地。 會幕和聖所,是被潔淨膏立的祭司和被贖買以後的利未哥轄族的後裔才能進去的。到後面經文的律法中可以看到,哥轄族也只能短暫地進去,他們的任務是搬聖所裡的器物,必須是祭司把所有的聖物都遮蓋以後,他們才能進去。 而至聖所,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度進去。

可吃的,包括祭物,污穢的部分要燒在營外,潔淨的才可以在營內吃,奉獻為祭的是聖物,必須沒有任何瑕疵,獻在聖所;至聖的血、脂肪和祭肉歸給神,有一部分至聖的祭物是歸給祭司。

至於對聖潔生活的要求也是一樣,百姓是蒙神選召、分別為聖的,神要求他們生活聖潔,與周圍的民分別開來。但是對祭司,在此聖潔的基礎上有更高的要求,其中,對大祭司要求又更高一些(21:10)。這更高的聖潔要求有兩樣原因。

第一,“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利未記‬ ‭21:4‬)。
第二,他們是常常接觸聖物的人,普通百姓不潔淨的時候可能只是沾染他人,祭司不潔淨就很可能沾染聖物,使獻在神面前的美好祭物污穢了,“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利未記‬ ‭21:6‬);‬‬“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利未記‬ ‭22:15‬)。

在以色列營中神所定的這個層次是非常嚴格的。從百姓,到利未人,到祭司,到大祭司,從一般的聖潔要求,到「至聖」,神呼召的職分不同,接觸到神和神的聖物的機會不同,神的要求也有分別,觸犯以後的後果也不同。這不是在給人的地位和權利劃分等級,而是神的恩典,因著這一群人的存在,在以色列人中分別出「至聖」的人群,聖潔的神才會與以色列人同在;這也是對人的保護,越是接觸神和聖物機會多的人,責任越大,得罪神的可能性越大,在觸犯聖物和律例的時候死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必須有更高的聖潔要求。

從天主教開始了所謂「平信徒」的概念,將信徒按照神職人員和非神職人員劃分開來。這後來就造成非神職人員的所謂「平信徒」,沒有很多神職人員才有的權利,地位低下,在教會與國家機器勾結的情況下多有黑暗的事情發生。這平信徒的說法在教會裡多次強調糾正,但是潛意識裡我們大約還是不知不覺有這樣的身分劃分。但其實在新約下,神呼召我們為「君尊的祭司」,成為祭司到那聖所為人獻上美好的祭,是我們生命的方向。如果要思考所謂百姓、利未人、祭司的劃分在我們的生命中的應用的話,這不是對我們現在的教會群體進行地位劃分,而是對人自己的生命成長狀態的劃分;不是說沒有服事的人是「百姓」,有服事的人是「利未人」,全職服事的是「祭司」;而是說,我們的信心生命和對自己的屬靈要求,當是從百姓、到利未人、到祭司的成長之路。

對服事的人的職分和屬靈要求的劃分帶來等級制度的黑暗。但另一個方面,為自己的私利而挑戰這職分帶來的權柄,又是在攻擊神。這一面就在民數記16章可拉一黨的反面案例中再思考吧。我們真是人心詭詐,時時事事都會想鑽空子,不可不常常默想常常反省。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