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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週 第3天 臨終勸勉
讀經:
利未記 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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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3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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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利未記3
輔助閱讀:利未記7:11-38,8:22-32,9:8-24,22:21-25,22:29-30,申命記12:27,民數記15:3
獻平安祭(peace offering、fellowship offering)的原因有很多種,因此平安祭還有其他的名字:感恩祭(thanksgiving,利未記7:12,22:29-30),許願祭(votive 利未記7:16),甘心祭(freewill offering 利未記7:16),承接聖職的禮(ordination 利未記7:37,8:22-32)。
平安祭都是在贖罪祭與燔祭以後獻上,(利未記9:8-21),沒有在神面前贖罪潔淨(贖罪祭)、並願意順服(燔祭),怎麼能與神和好(平安祭),更不用說團契(fellowship offering)。
平安祭的最大特點就是,最上好的給神(脂油)為「食物」(3:11),腿和胸作為舉祭給祭司,剩下的獻祭的人包括他的家人一起吃(7:11-38)。是神和人之間和好,人和人之間和睦,一起吃喝快樂的景象。以色列人在節期的時候全家去聖殿,先由祭司為他們獻贖罪祭,赦免他們一年的罪;獻燔祭,表明他們願意順服悔改的心;然後,當這一年他們因悖逆在神面前積聚的忿怒消了,他們才得以在神面前站立,與神與人和好,一起享用平安祭。在撒母耳記上中,撒母耳的母親哈拿一開始吃不下、後來在神面前禱告以後心裡得平安,又回去吃的那個飯,就是平安祭。我們的聖餐也有平安祭的意味在裡面,因此每次領聖餐的時候,牧師都會讓我們低頭禱告,思想自己的過犯,求主赦免,不然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哥林多前書 11:28-29),這聖餐同時也是歸入主的身體,是最完美的團契(“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 約翰福音 6:55-56)。
對於我們來說,身為「祭司」,常要成為那使自己與神和睦從而與自己、與他人和睦的,也引導人與神和睦從而與他們自己、與他們周圍的人和睦。這正是登山寶訓裡所說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 5:9)。此處的「和睦」不是避免衝突、和稀泥,一切和睦的根源,必定是與神和好以後,才能與自己和好,心中不再有對自己的控告和為自己的辯駁兩造交鋒,也才能與人和好,放下偏見真正地愛人如己。
因此,我們若將自己的價值定位轉向為可以為自己為他人獻上平安祭的祭司,在家庭中,當配偶、孩子經歷高山低谷,我們從自己因他們經歷波折而受苦煩惱,轉變為體會他們與神之間的掙扎,幫助他們看向神,相信神的應許,順服神的管教,悔改歸向神,與神和好,得回平安。這樣的心態轉變,幫助我們不再是站在他們面前指責、做教師,而是站在他們的身旁,引導他們的眼光看向神,與他們向著神同行。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