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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週 第2天 歸回河東

讀經:

利未記 1-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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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32【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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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靈修:利未記1-2

May 24, 2022

祭祀的禮儀有很多繁瑣程序,但是不是能跟我們的屬靈生活一一對應。我們對祭祀禮儀的解經,還是要限於新約中有明顯解釋的層面去關聯。如果一一對應,就很容易進入過度的靈意解經。

在利未記1-4章描述的五種不同的祭裡,我們可以看到兩種人。一種是獻祭者,一種是亞綸子孫做祭司的。一般我們看祭祀的禮儀的時候,都是將我們自己放在獻祭的人的位置,畢竟,羅馬書說到,“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 ‭12:1‬ 。但同時我們自己又是祭司的身分,“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 ‭2:9‬)。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為自己獻祭,也可以為他人獻祭。

燔祭的最大特徵是全部獻上(除了皮),獻祭的人毫無保留,祭司也沒有他那一份,全部屬於神。這祭的血灑出在祭壇上,髒污都除去,燒在壇上成為馨香之氣。

燔祭指向的是主耶穌在神的救贖計畫中將自己全部獻上毫無保留。

對於因著主耶穌的緣故而成為「祭司」的我們,我們將自己獻上的時候,是立定心志不再為自己謀求益處。“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拉太書‬ ‭2:20a‬)。我們「盡心盡力盡意」愛主的時候,若是還在為自己能得到的益處,哪怕是屬靈的益處,都不是全心全人奉獻。那些益處和祝福,是在「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以後自然的結果,卻不應該是我們追求的第一目標。我們奉獻「別人」的時候,也是一點都不要為自己保留。這個甚至比奉獻自己還難。將配偶獻在主前,意味著我們放手讓主來在配偶的生命中做工,為神使用,我們自己不求在這個過程中的益處,我們的祈求不再是為了這個人的成長給自己帶來的幸福和安慰。將孩子奉獻給主也是一樣。也許他們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會成為他們在growing pain裡傷害最深的那個,但是我們將這樣的suffering看作是為神所獻的祭,而不是為人所做的犧牲。我們若以「祭司」的職分將孩子們奉獻,那麼在帶領他們的時候就不可讓他們的眼光還停留在自己所得的好處上—— 學業、名利、財富… 即便是帶領他們的品格建造上,也不是為了他們未來與同事、老闆、配偶、孩子相處和睦而帶來的益處,而是完全為神而活,愛神愛人。我們可曾想過身為祭司的這些職責?放手把自己全然交托,還是容易的;放手將自己心愛的人交託,不求自己的益處,或還能做到;放手在教導兒女的時候,也讓他們如此奉獻不求自己的益處,卻需要更多的勇氣。這意味著他們若選擇生活貧窮,我們要禁止自己引導他們爭取富足生活的迫切,卻要單單將他們指向神;這也意味著當他們經歷神的杖和管教的時候,我們要忍著心痛,不阻擋在神面前;這也同樣意味著他們不順服管教的時候,我們要放下因自己被得罪而引發怒氣,謙卑自己與他們同行。

素祭最大的特徵是在與神的約下獻上最純淨上好的。素祭裡沒有罪帶來的流血,只有上好的(細麵、油和乳香)、沒有罪(酵)、是神所造的原樣純正(不需要額外添加使其增味—— 蜜),這些一定是在神永遠的約中才有的(鹽)。素祭只有一把是獻給神,其餘的為「至聖」,留給祭司。

素祭一般解經上說,象徵的是主耶穌的完全純潔無罪的一生。

那麼在我們呢?我們都有罪,怎樣獻上那最純淨完全的我們?

首先,在主耶穌的救恩裡(神的約),找到我們的完全、純潔、無罪的部分不再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神創造我們本為純淨美好,詩篇139:14如此說「I will give thanks to you, for I am fearfully and wonderfully made」(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這句經文很多孩子都會背誦,但我們可思想過它的含義?「奇妙」並且「可畏」,我們有幾個人看著自己的時候有這樣的感受?有幾個人看自己的配偶的時候有這樣的感受?有幾個人看令自己厭惡的同事的時候有這樣的感受?有幾位父母看自己的兒女的時候有這樣的感受?誠然,人被罪玷污,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一個完全人。但是,作為在神的新約下被救贖了的我們,是可以得到這樣的眼光去發現污穢背後的「奇妙可畏」的創造。看到這些不是為了去吹捧人,而是敬畏創造此人的主。這就是「祭司」的眼光,他們在人的身上發現這美好的創造,如同找到珍寶,他們小心翼翼將這人舉到神的面前,將這美好獻上(至於赦免除罪,是在後面的贖罪祭、贖愆祭裡)。

這樣還太抽象。打個比方。比如一個人性格倔強不願意聽建議,是有兩個層面的,第一個層面,是他/她受造為堅韌之人,如果他/她以神為中心,就是那最堅持真理之人,不為外界所動搖,這是他/她受造的美好,以至於「奇妙可畏」;第二個層面,是在罪的沾染下,都是以自己為中心,為自己謀求益處,就會是堅持己見聽不下別人的意見,甚至不惜傷害別人使得自己的理念實現。這是神看祂的子民的眼光,祂精心打造我們每個人,以我們為珍寶。祂恨惡罪,罪是祂最終要除去的。我大約可以模糊地說,第一個層面,是「素祭」的層面,第二個層面,則是「贖罪祭」的層面。

因此,在我們的日常裡,以「祭司」的眼光去看自己,看別人,發現神美好的創造,心中歡欣,將這美好獻在主前紀念(就是從心裡的讚美),自己也因此得到那至聖的部分。這「至聖」的部分留在心裡是何等地甘甜!這至聖,是當我如此看自己時,不再是自傲、自誇、自恨、自輕、自戀、自憐、自卑、自艾、自「信」;當我以此眼光看別人時,也不再是焦急、論斷、定罪、恨惡、輕視、嫉妒、紛爭,或卑微、懼怕、討好、乞憐;而是「奇妙可畏」,是對神的讚嘆敬畏,心中滿是平安喜樂,得到別人的看法、世界的眼光無法奪走的平靜安穩。

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