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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第36週 第6天 波斯希臘

讀經:

以西結書 34【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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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77【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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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壞牧人與好牧人,壞羊與好羊

October 16, 2021

(from 2019-09-17)

以西結書34:1-10的壞牧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裡,是指被神放在管理祂的百姓的位置上的君王、長官、祭司、先知等人。他們接受百姓的供養,“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但卻“不牧養群羊”、不盡牧人的職分。

將在經文的第一環境裡看到的信息,往我們現在的生活帶入的時候,【聖經釋經之旅】這本書特別強調在原文的歷史文化背景與我們現在的文化背景之間“搭橋”這一步。就是說,當除去歷史文化背景的因素以後,我們可以總結出的聖經原則是什麼?如果我們不經過“搭橋”這一步,直接過河的話,在這段壞牧人的經文裡,我們很容易將“牧人”這個概念套用在這世界上有權勢的人、和教會的牧者和領袖身上,也很容易把“羊”這個身分套用在我們這些自稱為“平信徒”的人身上。這樣我們可以彈彈衣袖說,壞牧人這種事兒“與我無關”,甚至我們還可以向神抱怨說“您看那個壞牧人,主你什麼時候管教他?!” 但這經文真是只告訴我們這些嗎?我們輕易地丟失了多少神給我們的寶貴信息呢?

讓我們來搭橋:

關鍵是牧人這個概念。誠然,神給人一個在這個世界上的名頭和職責,將百姓放在他/她的手下,是讓他/她牧養祂的羊,不管這人識得不識得神,他/她終歸要向神報帳的;從這一點上來說,這些“牧人”與經文第一環境中的概念是相似的。但是,在我們新約的時代,“牧人”又有一重意義。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 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 2:9)

這句經文出於使徒彼得。這是我們這些被神揀選的人的身分的定義。

這身分的第一層,是:“被揀選的族類”,在英文裡翻譯為“a chosen race”。這世界的“race”,是用皮膚頭髮的顏色等等來定義,可是我們神的子民卻不再是用這個來定義了。不管是白種人、黃種人、黑種人,不管是生在亞洲、生在北美、生在非洲,也不管曾經出生於佛教家庭、無神論者家庭、還是伊斯蘭教家庭,當進入神的家庭的時候,我們就成為同一樣的人、同一樣的種族。這難道不是這世界上最奇妙不可言的事情?我深刻記得在BC college遇到一個年輕黑人女孩,當我們意識到對方都是神的女兒的時候,我們給彼此一個大大的擁抱。當伊莉莎白見到瑪麗亞的時候,她腹中的施洗約翰就認出瑪麗亞腹中的耶穌,因此歡喜雀躍;當主內的弟兄姊妹見面的時候,即使外表和背景沒有半點相似之處,但是心中那同一個聖靈卻認出彼此來,歡欣雀躍,真是美好得無比,讓我們淺嚐日後在天上同心合一敬拜的美好!

這身分的第二層,是“君尊的祭司”,“a royal priesthood”,翻譯直白點,是“皇家祭司”。這就是今天的重點,這就是我們的“牧人”的身分。我們自以為只是一隻需要照顧需要牧養的小小羊而已,但是神其實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君尊的祭司”的身分,都是牧人的身分!這個身分跟我們在這世界上的身分無關。說這句話的人是使徒彼得,他不過是個漁夫而已;但是主將祂的小羊交給彼得牧養。即便是使徒保羅,當他最卑微的時候,就是在海船上被押解前往羅馬的時候,卻隱隱成為那整個船上所有人的領袖(使徒行傳27-28),他雖身為囚犯,卻是這些比他地位身分都高的人的“牧人”。因此,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推託自己“牧人”的身分。誠然,若我們是教會領袖、是公司老闆、是為人父母,神放在我們身邊的弟兄姊妹、員工和孩子,就是我們的羊;但是我們如果沒有這些身分,神放在我們身週的人依然是我們的羊,哪怕他們的身分、地位或者年齡比我們的高呢!去年的香港電影金像獎的“專業精神獎”,頒發給了一位茶水工Pauline,成龍特意回香港為她頒獎。她是一位基督徒,在致詞的時候歸榮耀與主。她的一段採訪讓我很感動,因為她不是看人的身分地位下菜碟,哪怕跑龍套的她都盡心服侍,因此這些曾經跑龍套的明星都深深記得她!也許在人的眼裡她只是一個茶水工,可知在神的眼裡,她卻是這些世界矚目的大明星的牧人呢?

知道了我們的牧人身分,就要知道好的牧人要做什麼:瘦弱的要養肥壯,有病的要醫治,受傷的要纏裹,被逐的要領回,失喪的要尋找。所有這些事,都起源於心中的愛和憐憫,這愛和憐憫須得是與神的愛和憐憫連結的,不然被羊頂一下、踢一腳、咬一口,就愛不出來、憐憫不了了。只有在這體貼神的心意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細緻地去觀察他們,注意他們是否瘦了,是否病了,是否傷了,是否被孤立了,是否離群了;才能為他們向神禱告,求主給自己智慧和敏銳的心去服侍他們,給自己力量和勇氣去幫助他們,求主親自在他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裡做工。我不只是在說神放在爸爸媽媽手下的孩子們,我是在說我們的老闆,我們的上司,我們的同事。願主幫助我們,因我們在世人眼裡也許渺小,但是在神的眼裡卻是寶貴,是服務於皇家的祭司。

神給的身分的第三層,是“聖傑的國度”。“國度”之所以成為國度,需要從其他“國度”分別出啦,有自己的界線、自己的律法典章、自己的價值體系。我們是被神的道所管理的,從世界分別出來(“聖潔”的概念,就是“分別出來”)的。我們首要遵守的,是神的道。

神給的身分的第四層,是“屬神的子民”。這是今天的經文裡的“羊”的概念。我們又是“牧人”,又是“羊”。我們的大牧人,就是主耶穌;同時祂又在我們身周圍設立牧人。作為“牧人”的時候,我們有當盡的職分;作為“羊”,我們也有自己當盡的責任。“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 13:34)。不可象今天經文裡的壞羊那樣,他們只顧自己,不關愛別人:“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又用角牴觸,以致使牠們四散。”(以西結書 34:18-19, 21)

這身分,是我們去完成神的使命的基礎。在“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的過程中,要活出這特別的“族群”、“祭司”、“國度”、“子民”的樣式來;;事實上,活出這樣式的時候,不就是在自然而然傳遞從黑暗如光明的偉大救恩嗎?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