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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第55週 第3天 揀選掃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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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赦罪之恩

January 20, 2021

(from 2019-02-09)

(詩篇51,就是大衛被先知拿單責備以後所寫的詩篇)

你就是那人!
拿單的話簡單卻長驅直入。讀大衛的故事,正在因他利用權勢奪妻殺夫而跳腳,心裡多多少少有一點“大衛這罪我絕對不會有”的僥倖,但是拿單忽然說,“你就是那人!”,不僅僅是在對大衛的責備,也同樣是對讀大衛的故事的人的責備。的確,沒有顯明的罪,不見得是真沒有,而是神沒有將我們放在會顯明這罪的環境中,我們犯罪的潛能,超過我們的想像。

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十誡的最後一條是不可貪戀——“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大衛一開始只是貪戀,但是罪就如同放入麵團的酵,很快漲大,一罪生一罪,大衛緊接著犯了第七誡“不可姦淫”(出埃及記20:14),再接著犯了第六誡“不可殺人(謀殺)”(出埃及記20:13)。這最後的大惡,來源於一開始小小的貪戀,而這貪戀,是來源於“以為不足”——不滿足於神供給的房屋、配偶、僕婢、財產、並一切所有的。這是何等的警告!我們是否滿足神所恩賜的一切呢?我們滿足神所給的房屋和財產嗎?我們滿足神所給的工作和地位嗎?我們滿足神所給的配偶和孩子嗎?我們滿足於神給的一切嗎?沒有滿足,就失了感恩,就存了私慾,試探來臨的時候,就給了撒旦可趁之機。

耶和華已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大衛所犯的姦淫和謀殺,按照律法都需要死(利未記20:10,24:17),但是神赦免了他的罪,大衛雖然不至於死,卻是有罪的後果要承擔:那無辜的孩子會因他的罪死去,他的無辜妃嬪被人玷辱,刀劍也永不離開他的家,他被自己的兒子驅逐、尋索性命,又被刁民辱罵丟石頭,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是在提醒他這大惡,他的後半生都難得安寧。我們也是同樣,雖然我們被神赦免了,不用承擔罪的審判,即不滅的火的永刑,但是還是要承擔我們所犯的罪在這個世界的後果,並且會有無辜的人被我們殃及。

或者耶和華憐恤我
大衛禱告的態度很值得我們思索。他禱告,不是要逼迫神改變心意,而是祈求神的憐憫;這後面的態度是痛悔的心,因為他祈求並非是為自己,而是為了這無辜被牽連的生命,也是為了無法掌控自己的自由的拔示巴(可以從後面那句“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看出來)。但是神的心意不可更改,他就整理自己,“進耶和華的殿敬拜”,這是對禱告的結果的完全交託,對神的主權沒有抱怨的順服。我們為別人祈求憐恤是神所喜悅的,有人想到很多得重病的並不得醫治,就覺得為重病的人禱告求醫治沒有用處,這實在是上了撒旦的當了。不要被“統計數據”給矇騙,“統計數據”將每個個體變得不重要,但是在神眼裡(也因此在我們这些神的子民眼裡),每個個體都應當是寶貴無比!即便是“統計數據”說某種病得醫治的可能性只有0.01%,但是對於我們面對的這個人,他若得了醫治,就是100%,讓我們憑著信心,恆切禱告吧,因為神是高過統計數據的。也讓我們將禱告的結果交給神,不管是成就還是不成就,都要整理自己、敬拜神,畢竟,正如大衛所說的,“我必往他那裡去”,死亡無法成為得救的人的阻隔。

耶和華也喜愛他
說到那個無辜的孩子,聖經說他是“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12:15),因為拔示巴懷上這孩子的時候,還是烏利亞的妻子。罪在神的面前分分明明,沒有灰色地帶。有commetary說到,那孩子的死去,其實是神對他的憐恤。想一想也有道理,大衛的眾子們長大的時候的悖逆,後面都有紀錄,這個身分不明不白的孩子,若是活下來,怕不是要被生吞活剝了;大衛求憐恤,是讓孩子活下來的憐恤,但是神給的,怎知不是更大的憐恤呢?
大衛為罪承擔嚴重的後果,但是在這悲哀裡卻有恩典的盼望。這第二個孩子,是“大衛的妻”拔示巴所生的,而不是“烏利亞妻”拔示巴所生;並且這孩子是神所喜愛的。“耶和華愛他”,這話說了兩遍,加上“耶底底亞”這名字,算是說了三遍。這孩子成了大衛王位的繼承人,是蒙神應許的君王,是和平的君王,是智慧的君王,是為神建殿宇的君王。
我們或許一時被罪惡勝過,或許要承擔罪的後果,甚或這後果要持續一生之久,但是神的恩典卻不遠離。奇妙的是,正如大衛在拔示巴身上犯了姦淫之罪而承擔後果,卻又因她從神得憐憫和恩典。我們也一樣,若是如同大衛那樣痛心懊悔歸向神,那麼在哪裡軟弱,神的大能就在哪裡顯得完全,我們的罪在哪裡顯多,神的恩典就在哪裡更顯多了(哥林多後書12:9,羅馬書5:20)。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