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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53週 第4天 不能稱義
讀經:
撒母耳記上 20-21【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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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7【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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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嫉妒懼怕
(from 2019-01-28)
從嫉妒開始
“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她們未免高興得太過了嘛!這種話也敢在迎接君王凱旋的時候說,膽子不小!——其實,排比句雖然在中文裡意味著比較,但這種文體在希伯來文裡面卻不是比較的意思,而是“掃羅和大衛殺死千千萬萬”的意思!以色列國家還沒有成形呢,第一個文字獄就先出來了!掃羅心中的嫉妒大大發作,“從這日起,掃羅就怒視大衛”,英文很形象:“And Saul eyed David from that day on”——每天盯著他,怎麼看都不順眼。追求世界的榮耀的君王,終究免不了“伴君如伴虎”的狹隘。(撒母耳記上18:6-9)
懼怕是真正的原因
正是因為掃羅成天盯著大衛,他終於看清楚一個事實,就是“耶和華離開自己,與大衛同在”(18:12)。在滿心嫉妒上面,又加上了“懼怕”,這懼怕的重點,並非是神離棄了自己、卻揀選了大衛,而是他心知肚明王權來源於神,因此擔心自己王位不保——他在意的不是與神的關係,而是手中的王權。他對兒子約拿單說:“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撒母耳記上20:31)。掃羅的嫉妒,是因為大衛奪取了自己在人面前的榮耀,掃羅的懼怕,則是因為知道大衛會奪去自己最重要的東西——王位,他對神與不與他同在,其實並沒有太多的關心。
七次謀殺的嘗試
在大衛開始流亡生活之前,掃羅七次試圖殺害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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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18:10-11,趁著精神錯亂、胡言亂語的時候,想要殺大衛,被大衛躲過;這是想藉瘋傻殺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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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18:13-30,將大衛派到軍中,想用敵人的手殺死大衛。這還不足,他等不及,利用女兒米甲,催促大衛去做危險的事,想讓他死在非利士人的手中。結果因著大衛在軍中出入,驍勇善戰,做事無不精明,大衛反而得到百姓的愛戴和尊重,並且從小牧童變成王婿,掃羅反而折了女兒米甲;這是想藉敵手殺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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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19:1-7,掃羅前兩次嘗試都是隱藏的,或借瘋傻,或借敵手。這次是撕破了臉,直接對約拿單和眾臣僕說,“要殺大衛”。從約拿單的回應“現在為何「無故」要殺大衛,流「無辜人」的血,自己取罪呢?”(19:5),可以看出掃羅拿不出什麼理由來治罪大衛,他指著神起誓說“我必不殺他”,是不得已的矇混之詞。這次掃羅是想藉手中的權柄殺大衛。但他的親兒子救了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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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19:9-10,再次想藉著瘋傻來殺死大衛。但是因為已經有了他在約拿單和眾臣僕面前要殺死大衛之事,大衛已經警覺,看出掃羅的敵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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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19:11-17,掃羅派的人捉拿大衛,要殺死他,被米甲看出來,將大衛放走了。這次掃羅的親女兒救了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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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19:18-24,大衛逃到撒母耳那裡,掃羅派軍兵去追殺,最後還自己親去殺大衛。老撒母耳,按照他的退休致詞,這時候是在拉瑪開設先知“學校”,培養新生代的先知,實在是一批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本不可能對抗大能的勇士。這次卻是神親自顯神蹟救了大衛。掃羅和他派去刺殺大衛的人,都被神的靈壓倒,除了受感說話,啥事兒都做不了,掃羅甚至連衣服都脫了,躺在地上不停說話一天一夜。那句俗語“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從一開始描述他蒙神揀選、受感說話、變成另一個人的神跡(撒母耳記上10:11),到此時描述他被神厭棄、受感說話如瘋如癲——同樣一句話,從驚奇變為譏諷!這一次是神的靈親自救了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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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20:1-42,這次掃羅想利用月朔節的平安祭來殺死大衛。平安祭是在獻祭與神以後,君民臣僕一起在神面前享用祭物,這是一個放下恩怨,不可報仇的日子,大衛本來是可以放心參加,並且他也有責任參加,表示放下恩怨。但是掃羅離開神的樣子已經很清楚明瞭,他對神的敬畏、對平安祭的遵行還剩幾分?大衛回到約拿單王子那裡,因為這位王子曾經勸掃羅,並且掃羅也聽了。大衛與約拿單有四個來回的對話。大衛一開始的話其實帶著對約拿單的責難,他假設約拿單知道他父親的計謀(20:1);約拿單的回答讓大衛迅速意識到,自己的朋友真的並不知情,他再次向他的朋友確定掃羅的惡意(在神面前發誓,自己“離死不過一步”);約拿單說“你心裡所求的,我必為你成就”,大衛的計策是為了確定掃羅的確是想殺自己,也為了讓自己的朋友看清楚形勢,約拿單和大衛之間的友愛面臨巨大挑戰,兩人都需要做出選擇。這次又是約拿單救大衛脫離掃羅的手。約拿單與大衛立約,“願耶和華與你同在,如同從前與我父親同在一樣。你要照耶和華的慈愛恩待我,不但我活著的時候免我死亡,就是我死後,耶和華從地上剪除你仇敵的時候,你也永不可向我家絕了恩惠”(20:13-15,20:42)——掃羅擔心王位落入大衛之手,約拿單卻清楚看到神已經不與父親同在,也看到大衛將來要成為君王;掃羅想殺大衛,約拿單卻順服神的心意,為自己的後代取得恩典。這盟約,不再是約拿單和大衛個人之間的盟約,而成了兩個家族之間的盟約。約拿單其實把自己的父親也包括了進去。但是他那時真心不曉得掃羅對大衛的恨意如此之重,必除之而後快。等曉得父親的心思,再次見到大衛,將大衛送走的時候,這位敬虔的王子,已然完全清楚神的心意了,又一次確立與大衛之間的盟約,說“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並你我的後裔中間為證,直到永遠”。
“七”,在聖經裡代表完全。掃羅的殺意已經完全了,大衛是絕不可能活在掃羅的勢力範圍內了,從此(第二十一章開始),大衛開始他的流亡生涯。
違誓背約的習慣
在約拿單和大衛立盟約之後,約拿單說了這麼一句話,“願耶和華藉大衛的仇敵追討背約的罪”,這句話的原文,是“願神追討這約”,意思是願神讓這約成就,堅立這約。又因為這盟約不再是約拿單和大衛個人之間的盟約,而成了兩個家族之間的盟約,因此約拿單這句話的意思是,自己家裡的任何一個違背此盟約的,就是大衛的仇敵,願神重重降罰於那人(Benson Commentary),他其實把自己的父親也包括了進去! 約拿單敬畏耶和華,斷不肯違背自己在神面前的誓言。他也不是隨意將掃羅包含近來,實在是掃羅也曾發誓不殺大衛(19:6)。約拿單那時大約還沒有很清楚地意識到,掃羅,實在是一個把在神面前立的誓言當垃圾的人。
他曾逼迫百姓在神面前發誓,不在天黑前向掃羅的敵人報了仇就不吃東西,結果百姓犯了大罪以後,他自己命令宰殺牛羊,晚上讓百姓吃了(14:24,33-34)。這個“違誓”是打了擦邊球的,掃羅逼百姓發的誓言,是“天黑”並且(And)“報了仇”才能吃東西(見ESV),但是後來吃東西的時候,是“天黑”,但是其實並沒有“報仇”——當然報沒報仇掃羅自己說了算,畢竟,他說的是報「自己」的仇。所以這個“違誓背約”算是打了擦邊球的;
其次,他曾發誓,“約拿單哪,你定要死!若不然,願神重重降罰於我。”(14:44),在百姓抗議以後,他就算了。當然是他所起之誓本身就是一筆爛帳,但是他對在神面前發誓像喝水一般隨便,也是有目共睹。
第三,當哥利亞罵陣的時候,他說能殺哥利亞的,他必賞賜大財,免那人父家納糧當差,並且要把女兒嫁給他。注意喔,這裡嫁女兒其實應當是不需要聘禮的,哥利亞的性命就是聘禮。不過後來掃羅第一沒有將本要給大衛的米拉給他,其次要將米甲嫁給他的時候,重新索要聘禮。掃羅說的那句話“你現在可以第二次做我的女婿”,可以翻譯為“用第二種方法做我的女婿”(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就是口頭上說不要聘禮,其實是在要奇奇怪怪的聘禮,給掃羅機會陷大衛於危險之中!
第四次背約,他對約拿單“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說「我必不殺他」”(19:6),轉眼就反悔變臉。
掃羅最終死在大衛的仇敵非利士人的手上(撒母耳記上31),似乎正回應了前面那句話的中文翻譯“願耶和華藉大衛的仇敵追討背約的罪”,既然隨意拿神的信實來起誓,就要承擔神的信實對人的不信實的責罰。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