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the content.

12/6 第49週 第2天 無愧工人

讀經:

提摩太後書 2.14-3.9【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詩篇 137【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每日靈修:作無愧的工人

December 08, 2020

(from 2018-12-05)

2:14-26的結構是這樣的,14-18是保羅對提摩太應當怎樣行的囑咐,22-26也同樣;但是中間的19-21,加進去的是神的作為,以及神的全能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奇妙互作。中間這一段,是兩邊的兩段關於提摩太(也就是我們這些信徒)作“無愧的工人”所依靠的能力和應許,是我們的盼望。

人(信徒)當怎樣做(14-18,22-26):

關鍵經節是“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2:15)

——當「阻擋」為言語爭辯的事,因為這是沒有益處的,只會敗壞聽見這爭辯的人(2:14)。這裡的“為言語爭辯”,指的是咬文嚼字鑽牛角尖的爭辯,並不是在真道上的學習。這有的時候並非是人故意要鑽牛角尖,而是被那好奇和爭辯的興奮抓住,出不來。因此在查經討論的時候,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我們自己要有自我節制的能力,回到真理的道上來,也要幫助別人擺脫那好奇和興奮的桎梏。只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2:15b),是非常重要的解經原則。“按著正意”,而不是“按著自己的想法”,要觀察研究經文的字句的意思,它的各種修飾、關聯、與上下文的關係,以及它所處的背景,盡量多地了解經文本身的含義,這是觀察和解釋,從而總結出裡面的神學原則,然後才是在自己身上的應用;“分解”真理的道,就如解剖的手術刀,按照組織經脈的走勢,乾乾淨淨將機體分開,才能明白它的構成,理解它的機理,不是拿著屠刀,按照自己所想的大卸八塊,就無法看到細膩微妙的關聯。對於爭辯的態度應當是“阻擋”,與在提摩太前書第一章用到的“charge”是同一個詞,當時學習到,這樣的charge是出於愛的緣故囑咐、命令他人。(14-15)

——當「遠避」世俗的虛談,因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世俗的虛談”,與“言語的爭辯”不同,“言語的爭辯”還是在神的話上,“世俗的虛談”卻是脫離神的話的,比如這裡說到的兩個人,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是說信徒復活的事情已經發生了(ESV),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自己的身體已經是復活的身體,這是完全脫離了神的真理的虛談,他們自己“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成為異端邪說甚至是邪教,並且會“敗壞好些人的信心”,引人步入歧途。對這樣的虛談的態度是要“遠避”,Helps word-studies 解釋說,這裡的意思是要把自己放在完全與其接觸不到的地方,就是完全“拉黑”了,不跟他接觸,不看他的言論,也不讓他接觸自己(block out,position oneself in a way that completely avoids contact)。(16-18)

——要「逃避」少年的私慾,要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這是在講要有屬靈的夥伴,建立彼此幫助彼此監督的屬靈團契。我們在弟兄姊妹中尋找好朋友,不是像在世界上那樣艱難。C.S.Lewis 在『四種愛』裡講到朋友間的友愛,說到友愛發生在兩個人發現彼此有同樣的觀點或愛好的時候;Tim Keller在『婚姻的意義』裡繼續講到,「任何兩個基督徒,不需要別的,只要同信基督,就能建立堅固的友誼,彼此幫助,同走天路,成為新造的人;他們也能一起在世界共事」。共同的信仰,共同的“清心禱告主”的意願,就能幫助信徒成為屬靈的夥伴和忠實的朋友。

——要「棄絕」愚拙無學問的辯論,因為導致爭競,無愧的工人不起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待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溫柔勸戒」抵擋的人。“愚拙無學問的辯論”,是不明白真理的道,不去學習研究,只顧得辯論。這樣的辯論表面上看似好學,但是回去以後卻拋諸腦後,並不願意去查考真道。而主的僕人,就是前面所講的無愧的工人,凡事是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在肢體間不起爭競,因為爭競會使人跌倒,將人推離神;而是要溫溫和和存著忍耐教導——是捨棄自己的驕傲,放下自己的ego,要將人帶到神面前;要“溫柔勸戒”那抵擋真道的人,目的是希望“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讓他們可以醒悟,回歸真道。

神的能力與應許,並神的全知全能與人的自由意志的奇妙互作(19-22)

從前面的人應該怎樣做,看到很多不確定性,有時候不免頹喪。但是“神堅固的根基”已經立住了,不因我們看到的各種爭競辯論而搖動;並且,「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包括後面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裡隱隱暗示著神的揀選與人的自由意志,是讓我們糊塗的一大奧秘。但是神的全知全能與我們的自由意志並非矛盾。C.S.Leiws在他的『四種愛』中的一段話極其精彩:「當然,認為沒有人可以給上帝任何不是上帝已經擁有的東西,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如果它早已經是上帝的了,那你給他什麼呢?但是,既然已經顯而易見的是:我們能夠從上帝那裡保留我們自己,保留我們的意志,保留我們的心靈,從這種意義上來看,我們也能夠把它們奉獻給上帝。本來屬於上帝的東西,如果不再是上帝的,那麼片刻也不會存在(正如歌曲是歌唱家的一樣)。雖然如此,上帝已然以這種方式創造了我們的東西,我們從而能夠自由地把它獻還給上帝。“為了使它們成為你的,我們的意志是我們的。”」。聽命勝於獻祭,獻祭是將神恩賜的東西獻還給神,因為那東西如果不屬於神就什麼都不是;聽命是將我們的自由意志獻還給神,也是同樣,我們想把自由意志留給自己的時候,得到的卻什麼都不是。這是神的全能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奧妙,在我們將自己的意志獻給神的時候,才能體會到它的真正價值。因此,當我們“稱呼主名”,將自己獻上,不再做自己的主人的時候,我們就成為了珍貴的器皿;若是不然,保留自己的自由意志歸自己,就什麼都不是。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