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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週 第5天 頌讚主名
讀經:
提摩太前書 5.1-6.2b【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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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33【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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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敬虔的關係
(from 2018-12-01)
從操練敬虔的生命,到敬虔地與人相處:
勸勉人,要出於清潔的心。“總要清清潔潔的”(5:2)。“清清潔潔”,乃是在神的面前清清潔潔。若是我們是按照自己的舊的行為方式,或者是按照我們的文化傳統的要求,就不叫做“清清潔潔”。不要苛責老人,要勸他們如同自己的父親、母親;勸勉年輕人如同勸勉自己的弟兄姊妹。首先是什麼才需要“勸”,在神面前“清清潔潔”的意念,必然只是針對違背神的道的行為和意念,才需要“勸”,而不是出於生活習慣、不同看法的差異。其次,按照文化傳統,我們不僅不會“苛責”老年人,並且不願意指出老年人的任何不是,這樣看似美好的“孝道”,在神面前卻不是“清清潔潔”的,因為沒有把至善美好的神放在首位,也並沒有在意老人在神面前能得蒙喜悅——因此在愛神愛人上都沒有能夠“清清潔潔”。
失去丈夫沒有依靠的寡婦,不管在什麼社會什麼年代,都是被關注的群體。在很多文化裡,失去丈夫的女子實在是被遺棄沒有人照顧的,甚至成為一個團體獲取榮耀的犧牲品。
在主的教會裡,應當怎樣關顧她們?說到教會,在前幾天的經文裡有這麼一句“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3:15)。我們想到信徒中的喪偶的姐妹的時候,應該牢記這是在神的家裡這一點,一切都要見證神的真理。因此在教會裡如何關顧她們,不是一個社會學的議題,而是在神的家裡見證神的榮耀和愛人如己的問題。
首先,因體貼人的軟弱和需要,保羅並不鼓勵(更不逼迫)她們守寡。保羅說,長年累月守寡,讓她們不免面對誘惑和(若是有供養)依賴供養,可能會誘使她們違背基督離開神的道。守寡並非唯一能見證神的榮耀,再嫁生兒育女、治理家務,一樣是好的。不要給敵人留下辱罵的把柄,因為神的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其次,在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裡的敬虔寡婦,同一切敬虔的信徒一樣,是從裡操練的敬虔的生命,反映出在外的敬虔行為。她們“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5:5),“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兒育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5:9-11),至於“必須年紀到六十歲”,是與後面說的“按手不可急促”的原則相應的,因為人的軟弱、罪或善行,都是需要時間來觀察。其次,這樣敬虔的寡婦,在神的家裡,要得到“尊敬”(5:3),這個“尊敬”,與十誡中的“孝敬”父母,用的都是“honor”(ESV),意思不僅僅是在口頭上的尊敬和在人面前給他們榮耀,當然也有供養的意思。因此下面保羅馬上講到對寡婦的供養問題,應當是先由寡婦的親人供養(5:4,8),這也是主裡的兒女應當有的見證。
對於教會的長老和傳道教導的人,保羅特別嚴肅地(在神和基督並天使面前)囑咐提摩太一個原則——就是:不要存成見,不可偏心(5:21)。
首先“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5:17-18),不可虧待神的僕人,不可按照人的喜好決定他們是不是配受加倍敬奉。
對這些教會的領袖的控告,一定要有足夠的見證人才收。但是一旦確定了犯罪的事實,也一定要當著眾人責備。不可以存著偏心偏頗,也不可以因為不喜歡某人就輕易接受對他的控告。(5:19-20)
按立教會領袖要謹慎,不要倉促;若是他們有罪沒有發現,倉促按立他們的人就在這罪上有份了(5:22)。因為罪,有些人的是明顯的,一下就看到,但是有些人的罪卻是慢慢才能看到的(很多時候有罪的人自己也沒有意識到,並非他們刻意掩藏);善行也是同樣(5:24-25)。因此要有足夠的時間觀察,而不是憑自己的偏見和喜好,急促決定。
做僕人的,為免神的名和神的道理被人褻瀆,“當以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若是主人同樣是信主的,就要對他更是加倍的敬重和服事。這是對於在職場的信徒的提醒。所行所為,是為了主的名和真理,讓人看到好的見證,就歸榮耀與神。當主人(上司)也是主內弟兄的,僕人(下屬)不可因著上司同是主內肢體,就要求對方聽從主耶穌的命令愛自己,自己卻不聽從主的命令同樣愛對方。同在主裡的上司和下屬之間的彼此相愛,讓外人就看出他們同是主耶穌的門徒來,但是若彼此相吞,更使主的名遭褻瀆。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