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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週 第1天 論巴比倫
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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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29【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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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The aim of our charge
(from 2018-11-27)
保羅給他在主裡的“真兒子”提摩太一個命令,這個命令,英文ESV譯本翻譯成charge(NASB翻譯成instruct,指導),出現在1:3(中文翻譯成“囑咐”——保羅要提摩太“囑咐”那些人),1:5(“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和1:18(將這“命令”交托你)。這三處原文是同一個詞 。
Charge的意思有很多,用在此處是使用了它的“指導”的那一層意思,但是這個“指導”,是法律專用詞,是在一個案件上給人指導的意思。劍橋辭典給出一個例子“The judge charged the jury before deliberations began.” 。在美國這邊,去法庭當陪審員是一項公民義務,如果被法庭傳喚要某公民去做陪審員,他/她就必須放下一切去服事,公司也都必須配合,有的案子甚至持續幾個月半年。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上了這條船的陪審員必須堅持到底。法官首先挑選一批陪審員,然後向他們敘述案情,當陪審員有問題或者認為自己不合適這個案子的時候,要站起來回答,並且都恭恭敬敬地稱呼法官為 “Your Honor”。第一次做陪審員的時候,看到平時隨意的美國人在法庭上如此恭敬,頗有點兒詫異。可見這個法庭用語“charge”是一個非常正式、帶有權柄的用語。我們這些被傳喚做陪審員的都是被隨機抽取的,所以做什麼的都有,也許有人在法律上熟悉一些,但是絕大多數對於法律的認識都是從電視劇的戲劇化模仿裡得到的,實在是一群糊裡糊塗一知半解的人。作為法律專家的法官,在向這一群人指導的時候,他/她是以絕對的信心和絕對的權柄,告訴我們這群人應該怎樣想、怎樣看、怎樣做。
提摩太是一個年輕人,在後面的章節可以看到,他因爲年輕,面對不少自持年長的人的挑戰。但是保羅在此給他的責任,是把他放在一個有絕對權柄和更高知識的位置,去指導一群糊裡糊塗一知半解的人。提摩太也必須認識到自己的身分和責任,才能堅持真道、不怯弱。
Charge什麼?(1:3-4a)
以弗所教會出現一些人,“傳異教”,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保羅要提摩太去囑咐這些人,不可繼續這樣行。
為什麼Charge?(1:4b)
“傳異教”,就是傳不一樣的福音,那時候出現的“混合主義”,在主的福音裡加上猶太教的律法主義,或者其他宗教的概念。在現在這個世代也是同樣的。信徒們來自不同的背景,在對神的教導沒有熟悉之前,會在其中加上很多從以前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來的理解,有一些是和神的教導相悖的。但是此處講的是“專門”傳異教的,這等人不願意順服謙卑學習真道,反而要將摻雜了異教的福音傳給別人。
“荒渺無憑的話語”,是指“myths”,奇幻不可捉摸的東西。在我們的神的作為中,不是沒有奇幻不可捉摸的神蹟奇事,但是神給我們這樣的奇事的目的是什麼呢?祂的神蹟奇事,被稱為“記號”,從來都是把人指向神的救恩的記號,但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是帶著人去獵奇,滿足自己的好奇之心,和得到更多奧秘的優越感,並非是更加認識神。
“無窮的家譜”。猶太人是重視家譜的。但是在主的教會裡,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橫斷的牆被拆毀,兩下成為一個新造的人類、新造的族群,已經是不分彼此了,再研究這家譜是為著什麼?若是我是大衛家的,是不是比其他猶大家的就更接近主了呢?那麼外邦人信主的豈不是還是離主很遠?這樣研究無窮的家譜,豈不是在試圖將主已經拆毀的牆重建,將外邦信徒隔離在外院?
保羅說,“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這話可真是夠文言的!“只生辯論”好理解,意即產生沒有意義的辯論,而不是幫助人去認識神親近神。“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就是說阻止人去接近中心(就是神),因而阻擋建立堅固的信心和操練順服(MSG)。
怎樣Charge?(1:5-17)
這個“charge”必須從神的愛(agape)出發(1:5)。若不是從主的愛出發,就很容易成了從滿足自己出發(想要做律法師);若不從主的愛出發,就連自己講的話的意思都不能明白,連自己都不能造就(1:6)。若是勸戒別人指導別人,不是出於愛的緣故,回頭思想的時候,發現自己口中所出的話,句句都是在大聲責備自己,震耳欲聾;鼓勵別人勸慰別人,本應是揉合和神的愛,不僅讓聽者得益,說的人也被滋潤百骨,但是若只像是照章行事並沒有出於愛心,那話說出去,在心裡卻像是粗燥的瓦礫刮擦過喉嚨、堵塞在胃裡,提醒責備自己的虛浮。
在勸戒指導人的時候,神的愛和憐憫是一切的關鍵,要始於它、終於它、貫穿其中、浸潤其中。因為愛是福音的真意,就是要拯救墮落的人(1:7-11)。保羅用自己的見證來說明這一點(1:12-17):他雖然褻瀆神、逼迫人、侮慢人,還是蒙了神的憐憫得揀選;不僅如此,神的恩典如此豐盛,讓他這樣心裡剛硬的人也在耶穌基督裡有了信心和愛心;並且神給他憐憫,要使用他將這樣的憐憫和恩典,讓更多更多的人看見,祝福從他這不配的器皿流出——保羅用自己的生命來見證神的愛和恩典,神的心意是要人得憐憫,那麼我們去“charge”有問題的人的時候,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基督的愛為愛,以基督的憐憫為憐憫,作為所有“charge”的出發點、一切的動力和力量與愛的來源。
怎樣得到這樣的愛呢?“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1:5)。清潔的心(pure heart),無虧的良心(a good conscience),無偽的信心(a sincere faith),生出愛(agape)來;並且無偽的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也保證我們在真道上穩固不下沉,幫助我們打那美好的仗(1:18-19)。心要清潔(pure),要聖潔,不要讓污穢的東西玷污,不要容污穢的東西佔據我們的思想,總要渴慕神的命令,因為他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詩篇19);良心要無虧,這無虧是指“好的”,“沒有虧損的”,“good”是指神的良善,而並非我們平時隨隨便便說的“好”;信心要無偽真實,而不是表面的信心。
“charge”是需要勇氣和堅定的信心的,陪審員會稱呼法官為“your honor”,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位分,也知道自己無知和不足;但是去“charge”偏斜的人,尤其是提摩太這樣的年輕人去“charge”比他年長的人的時候,那些人大多不會尊敬他。他必有在多次遭受抵擋的時候心裡沮喪,保羅提醒提摩太,他是根據從前指著提摩太的預言,將這“charge”的任務交託給他的。提摩太必然勝任,不是因他的能力如何,不是因他的身分如何,也不是因他的年齡如何,而是因他是神親自任命的。在灰心喪氣、懷疑動搖的時候,回想神的呼召,神的任命,回到最初的感動和熱心,神親自呼召的,他必與之同行,為他加添力量和智慧,直至終了。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