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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第40週 第1天 揀選的憑藉

讀經:

羅馬書 9.30-10.21【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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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83【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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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智慧與憐恤

October 05, 2020

(from 2018-10-02)

神的義,不是靠著行為求,而是靠著信心求。神揀選了以色列人,給了他們律法,這是引向律法的義的,但是以色列人靠著行為去求,反而得不到律法之義。保羅如此難過,為他們大有憂愁,時常傷痛(這傷痛是unceasing anguish——忿怒的意思,恨鐵不成鋼,9:2),因為他們離義如此之近,但卻又如此之遠!並非是他們不知道怎樣去得到義,有諸多在律法下因信稱義的例子,他們卻不去追尋,跌倒在那本來他們可以依靠的義的磐石之上。(9:30-33)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雖大發熱心,追求的卻不是神的義,而是自己的義。但這人的義,卻是與神的義相反的,凡是要立自己的的義的,就不服神的義了!神向以色列人通過律法表明他的義,以色列人也努力擠上了義的火車,沒有想到是“人”的義的火車,走的完全是相反的方向!這個問題的根源,保羅說,他們雖然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真知識真智慧,唯有從神而來,以色列人在神的律法上加了自己的律法,以為按照這些律法就可以保證自己在神的義的列車上,但是他們錯了。我們是有了從神而來的真知識,並且有聖靈在我們心中常做教導、督責的工作,可是我們是不是有當有的熱心?(10:1-3)

並且猶太人遵行的出於律法的義,與出於信心的義,也是相對立的。摩西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注意不是“行那律法”,而是“行那出於律法的義”,是將律法的真義活出來,結局就是發現這條路不通,因為是叫“way way down below”在泥潭裡的人,把“way way up there”的光明和聖潔活出來!唯有這出於信心的義,是將天堂(主耶穌基督)帶到這泥潭裡,又將他從這泥潭裡升回天上,從此“way way up there”和“way way down below”之間不再遙不可及,有了一把牢固的天梯。(10:5-7)

得到神的義的道,唯有一條,就是主耶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後現代主義對這個世界的影響是很大的,它們想把所有的宗教納入後現代主義的理念並存,因為他們是認為道德宗教全是“相對”的,大家都對,大家都好,大家都上天堂。剛剛結束的俄羅斯短宣,在喀山的時候看到一個奇怪的建築,花花綠綠的,是很多宗教建築的組合,至少可以看到伊斯蘭的新月,東正教的十字架,猶太教的大衛星和佛教的那種金碧輝煌的螺旋。這個是喀山的“temple of all religions”。這後現代的“信仰”,喜歡融合各種宗教,宗教領袖不願稱自己為“宗教”,他們常自稱為“精神療癒師”(spiritual healer)。設計這個建築的就是這麽一個人,他自稱主耶穌向他顯現,讓他建築這個一個建築,他本來設計的是16個宗教的結合,直到20年後他去世,只完成四個,目前還在建築當中。但是這個建築已經成了喀山的一個地標,因為實在是合了後現代的口味。這是一個屬靈領域的巴別塔,不管怎樣金碧輝煌,注定要倒塌的,在我們有生之年,也許可以看到這coexist的理念的崩塌。即便是那人聲稱是主耶穌基督叫他做的,我們也知道那是謊言,在聖經上清清楚楚說了,要得到神的義,唯有通過主耶穌基督,其他的都是虛假的,引向敗壞和死亡。(10:4)

得到神的義的道,不是遙遠的,而是很近的。不需要走天涯海角,不需要到深山老林去尋訪得著“秘密”的“智者”。“這道離你不願,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不需要向外去搜索,而是向內去審視,即使沒有聽過福音的,也通過神在世界、在人身上、在人靈裡的創造,讓人看到“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叫人無可推諉”(1:20)。(10:8)

得到神的義的道,不是複雜的,而是簡單的。“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就這麼簡單!耶穌已經為我們付了代價,得到這道,我們要做的只是敞開心靈,伸手接受!(10:9-10)

得到神的義,帶來美好的應許——“凡信他的人必不至羞愧”。“羞愧”這個詞怎麼解釋呢?!NASB 說“不至於失望”。得到這義的人,不用擔心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刻才發現走錯了路!不會到了年老嘆息“虛空的虛空”,一生的追求不過是捉影捕風;也不會進了棺材兩手空空;這條道路,會給我們豐盛的生命。(10:11)

得到神的義,沒有分別——神不偏待人,他厚待一切求告他的名的人,並不分等級。愚笨的聰明的,強壯的軟弱的,生長在敬虔的環境生長在敗壞的環境的,甚至是曾經被屠殺的民族和沾滿鮮血的民族的,神待他們都沒有分別。(10:12-13)

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求告,是從信道而來,信道是從聽道而來,聽道是從有人傳講這道而來!主將我們納入他的美好工作裡,交付了我們大使命,成為傳講這道的,讓人得以聽到這道,就有機會信這道,有機會因求告他的名而得救。(10:14-17)

但那不信的,卻不能推託自己不信的責任在傳道的身上,因為不管是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人,神的道都傳到了!對於外邦人:“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對於以色列人,神則是“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我們回想自己的故事,會發現遠在我們注意神的福音之前,神就已經在觸摸我們了,若是我們沒有信主,在審判臺前跟神爭辯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時候,他顯示他在我們生命中的“親自來遇見”和“親自顯現”——那些被我們扔之腦後的時刻,我們就完全無法推卸責任!可以確定的一點就是,神絕對不是通過讓人不知曉福音來拒絕對他們的揀選。(10:18-20)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