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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週 第2天 猶大新王

讀經:

申命記 21-22【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詩篇 28【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每日靈修:不可過夜

August 11, 2020

(from 5/18/2018)

悲哀!
讀神正面教導的誡命和神的美好應許的時候,讓人心裡振奮,充滿激情,如以色利人在西奈山下同聲回應說“凡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要遵行!”,是的,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也願意俯伏在神面前,求神加添智慧、力量和心力去愛人如己!
但是讀神從反面的警告的時候,心裡不禁滿是悲哀。這些醜陋的景象,活生生就是人在罪中的光景!雖然人想要照著神的誡命去做,卻發現被罪綑綁,根本無法真正聖潔。人心裡有恨(申命記21:1-9 謀殺)、婚姻的目的是滿足自己而不是愛神愛人(lust,不是love,申命記21:10-14)、偏心不能公平對待人(申命記21:15-17)、悖逆反叛(申命記21:18-21)、犯該死的罪capital crime(申命記21:22-23)、因懼怕甚至是幸災樂禍不施援手(申命記22:1-3)、想要改變神在自己身上的創造(申命記22:5)、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一網打盡不留餘地(申命記22:6-7)、預見到對他人造成危險但是不願意多負一點點代價(申命記22:8)、不尊重婚姻滿是背叛疑恨和淫亂(申命記22:13-30)—— 多麼醜陋,多麼讓人喪氣!按照主耶穌所說的,心裡恨就是在謀殺了,眼裡貪戀美色就是在淫亂了,罪行都是源於心裡的罪性,那麼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在“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禱告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唯有主耶穌將我們洗淨、赦免、遮蓋,別無選擇!

申命記21:22-23,主耶穌受死的那一天,他的跟隨者去彼拉多面前求他的身體,就是源於這個誡命規條。“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主耶穌承擔世上所有罪人的罪,被掛在天地之間承受神所有的憤怒和咒詛,因此被他遮蓋的我們,就免去了那大而可畏的審判!

不過這一段話又有另外的關於社會責任的提醒。以前的社會,對於犯了罪被處死的人,“示眾”來震攝百姓是一個常用的手段。雖然在神的律法規條裡,也常常要求有公開的刑罰,要警示眾人,使百姓害怕,把那惡從百姓中除掉;但是人所採用的刑罰卻常常過於“警示”的目的了!事實上以前很多社會裡採用的各種殘酷刑罰,不再是在警示百姓了——不管是在歐洲還是在亞洲,百姓們相約呼朋喚友,把處死人的殘酷當作一個戲碼和“茶餘飯後的談資”,而不是在神面前禱告求神赦免這地(“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申命記 21:8 )。神對刑罰的要求,是警示人,但是不能太過,太過的結果是造成罪的蔓延,正如將被掛的人遺留過夜就“污穢”了地。現在的社會,不再公開行刑,甚至取消死刑,但是很多對於罪惡的過度報導,沒有讓人懼怕,沒有激起人的悔改之心,反而蔓延了罪惡。不少謀殺的,是因著自己本來的恨,再加上看到其他謀殺的報導而受到誘惑;不少槍擊案的案犯,是以前的大屠殺槍擊案的案犯的“粉絲”。如今有很多聲音出來,提醒大家不要過度報導那些醜陋的罪,因為過度關注罪行和罪性,會讓人反而受到犯罪的誘惑。我們在平時的言語、態度,在我們與孩子們談論社會的問題,在社交媒體上轉貼新聞、發表言論的時候,要怎樣去做到“警示”但是不是“誘惑”呢?願主賜智慧,使從我們發出的信息,指向神,成為我們自己和他人的幫助。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