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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週 第4天 福禍自取
讀經:
創世記 29-31【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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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19.65-80【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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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雅各
(Edit from 2/12/2018,詩篇22)
雅各欺騙年老眼瞎的父親,奪取了長子的祝福,現在卻不得不一無所有踏上了流亡之路。在曠野中雅各踽踽獨行,自己和母親費盡心力從父親那裡騙取的第一次祝福大約一遍一遍迴響在腦海裡(創世記 27:28-29)。荒蕪難行的道路,讓前半段祝福的「甘露」「肥土」「五谷新酒」聽起來遙不可及;被哥哥威脅生命,連父親母親都無可耐何,讓他不得不逃亡,使後半段祝福——「願多民事奉你, 多國跪拜你。 願你作你弟兄的主; 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 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 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聼起來好像是笑話!
當雅各靠著自己的能力抓取的祝福變成鏡花水月的時候,他在伯特利遇見了耶和華,真正的祝福——就是以撒對他的第二次祝福、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福——開始了。(創世紀28:3-4):“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 將應許 亞伯拉罕 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神賜給 亞伯拉罕 的地。」” 伯特利的事件,讓雅各真是“從前我風聞有你,今天親眼看見你。”
創世紀29-30:24
1.跟他的母親利百加在井邊遇見決定自己終身大事的以利以謝一樣,雅各也在井邊遇見了心愛的拉結。只是,
以利以謝很清楚自己的方向和職責,雅各則是一個正處於困惑中的流亡之子;
以利以謝與神有親密的關係,有堅定的信心,雅各卻對神的信心還停留在神能給自己什麼樣的祝福上;
以利以謝不被任何其他事情分心,一心只為完成自己的使命,雅各則不知道神帶領自己來巴旦亞蘭的目的;
以利以謝找到利百加,單單是依靠神的帶領,雅各看重拉結卻是因著拉結的外表,單單靠著眼目的情慾。
要如以利以謝那樣確立認識神、跟隨神、榮耀神的人生標竿不偏左右,可以帶領我們少走很多彎路,避過很多陷阱。
2.當雅各新婚第二天,陽光照進帳篷,終於看清新娘的面目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心情呢?從前自己藉著父親眼瞎看不見來騙取祝福,如今被拉班藉著自己天黑看不見偷換新娘,雅各該是怎樣的百感交集?不應該抱怨神讓我們經歷不公,也許他是在幫助我們看見自己的不義!沒有人可以靠著自己的義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3.兩妻兩妾的爭鬥沒有消停,當雅各覺得他可以愛一個惡一個的時候,誰知他愛的那一個可以為了一棵植物就把他賣給他不愛的那一個,正如以撒深愛的以掃,可以在憤怒中揚言自己在焦急等待父親的死亡,好來報復雅各,他像是在拿父親的愛來換取對仇人的報復。雅各深知被偏心的一家之主不喜愛的痛苦,但是到了他自己的家,卻自然而然地做同樣的事情,按照自己的喜好,而不是按照神給的職責去對待家人。原生家庭的問題,不會因著我們是受害者,就能在自己建立家室的時候自然克服;相反,因為我們沒有學到更好的對待家人的方式,反而在自己的家庭中把原生家庭的樣式自然而然拷貝過來。常常有父母反省自身,發現正在配偶、孩子身上做著自己最痛恨的傷害他們的事情!Hurt people hurt people,真是一針見血。願主耶穌的寶血厚厚遮蓋人的不義,聖靈的能力幫助我們更新,從內在的靈裡到外在的為人都漸漸有神喜悅的樣式。
4.在妻妾的爭戰中,神對雅各關於“生養眾多,成為多族”的應許有了雛形。就如同神在亞伯拉罕、以撒身上所行的一樣,他的應許的成就,不因為人的軟弱受阻擋。“獨行奇事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榮耀的名也當稱頌,直到永遠!願他的榮耀充滿全地!阿門,阿門。”(詩篇72:18-19)
5.神特別看顧利亞。這也是在提醒雅各,既然利亞已經成為雅各的妻子,他就應該按照應盡的責任來看待她,他也許有了兩個妻子,但是利亞卻只有一個丈夫。拉班與雅各立約的時候,說“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之間做見證”的時候,也有可能是因著看到雅各“恨惡”利亞,而利亞又生了大部分雅各的子嗣,拉班想要雅各立約確保自己的裙帶關係在雅各的家族裡佔據主要的產業。從雅各的教訓,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怎樣被不公正的對待,神只要我們定睛仰望他,在自己所做的事情上手正心清,才可以讓外人看到好的見證來。
利亞與神:
神一直在帶領利亞。
1.神特別看顧利亞,使她雖然被丈夫看顧不多,卻有多多的子嗣——這是那時代對女人的價值的要求。
2.利亞給前四個兒子取名,可以看到她心所系的中心的轉移。從以自己為中心的“苦情”(呂遍)“失寵”(西緬),以丈夫的專注為目標的“必愛我”(呂遍)“必與我聯合”(利未),到單單以神爲中心的“這回我要讚美神”(猶大)。
3.她本來已經心中滿足,但是看到拉結用世界的方法得到兩個兒子以後,又重新落入血氣的糾纏。從沒有感謝神、只是慶幸的“萬幸”(迦得)“有福”(亞設),到以為自己的價值定位是在自己的“犧牲”上的“神給了我價值,「因為」「我」把使女給了我丈夫”,和“神給了我厚賞”… “因我給他生了六個兒子”——忽然,她不再把使女生的迦得和亞設算為她的兒子了——因著這六個親生的兒子,“我丈夫必與我同住”。可惜了,她的信心沒有回到生猶大的時候。
4.奇妙的是,神揀選的那一支派,就是大衛王所出的那一隻,就是救主基督耶穌所出的那一隻,正是猶大支派!可見不是利亞的信心讓猶大得蒙揀選,全是神的恩典揀選。
5.利亞最終在迦南地亞伯拉罕買下的墳地與雅各同葬,按照那時的文化,真的與雅各“同住”了。
拉結與神:
1.拉結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雖然雅各愛她,但是兩人的關係乃是建立在屬世的熱情上,沒有靈裡的基礎,拉結無法堅信雅各的愛;她因而嫉妒姊姊,以為雅各對利亞有特殊的感情,是雅各“給了”利亞孩子。
2.而雅各卻沒有從以撒那裡學到體貼心愛的妻子的軟弱、為她在神面前切切禱告的功課,反而因著拉結的誤解和指責對著拉結生氣。
3.拉結採用世界的方法與利亞爭競。她以為這是神回答她的禱告的方式。“拉結 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 但 。”(創世記 30:6 )。她的生命是在與利亞相爭得勝上,而不是在神身上:“拉結 說:「我與我姊姊大大相爭,並且得勝」,於是給他起名叫 拿弗他利 。”(創世記 30:8 )。她的盼望甚至可以寄託在「風茄」這種植物上。
4.拉結因著一棵風茄把雅各“賣給”利亞一個晚上。利亞那晚對雅各說的話“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兩個妻子看兒子都高過了看雅各,他倒是成了她們生育的工具。雅各經過這次以後估計面子裡子碎了一地,掉得乾乾淨淨。
5.到底神的恩典臨到,垂聽了拉結的禱告,不僅僅給她孩子除去她的羞恥(約瑟),並且應允她的禱告給她再增添一個孩子便雅憫(創世紀35)。她也終於認識到成就這一切的是耶和華。但是她還是腳踩兩條船,在跟隨雅各逃亡的路上,偷了父親拉班拜的偶像帶上。這偶像崇拜在雅各家裡蔓延,與雅各的信仰爭競,直到雅各在兒子們犯罪以後才徹底潔淨全家。(創世紀34)
6.拉結沒有能夠與雅各同葬,而是因著難產去世,葬在伯利恆的路旁。她因著沒有孩子說自己「要死了」,卻真的死在孩子出生的過程裡。(創世紀35)。
創世紀30:25-31:55
雅各與神的關係
在雅各擺脫拉班的經歷中,可以看到雅各的信心增長。
1.與拉班在一起的二十年,聖經裡提到雅各說到神的地方只有一處(30:2),就是他生氣向拉結說,“叫你不生育的是神,我豈能代替他做主呢?”。這不代表雅各在這二十年沒有敬拜神,事實上,從利亞和拉結身上,可以看到雅各是敬拜耶和華的;但是利亞和拉結對耶和華的的敬拜,是把神當作滿足自己的要求的拐杖,這也從側面反映雅各這位屬靈領袖在家庭敬拜上帶領的方向。特別要注意的是30:2這句話,“我豈能代替他做主呢?”,這是神要我們看到的雅各的屬靈生命的一個重要時刻,就是此時,在靠著自己做了很多失敗了很多,在家庭生活中一塌糊塗以後,他認識到了神的主權。
2.拉班想奪取雅各應得的份,但是神卻祝福雅各。雅各也許用的是那時候的common practice試圖得到有斑點有條紋的羊,但是common pactice都是經驗主義,有的有效,有的無效。雅各從結果當中確確實實看到是“神與我同在”,是“神不容許他害我”,是“神把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賜給我了。”(31:5-10)
3.雖然如此,雅各還是在稱耶和華為“我父親的神”(31:5、42、53)。神提醒他,“我是伯特利的神”,而不只是“你父親以撒的神”;提醒他這位是與他在伯特利相見、親自應許他亞伯拉罕的福氣的神,並且雅各自己也曾“用油澆柱子”、並向祂“許過願”,與之建立個人的關係的那位神;耶和華不再單單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而也是“雅各的神”。我們在想,“這麼聰明有能力的雅各,居然這麼愚魯”的時候,再看看自己,就會清楚明白看到自己身上的雅各。神要與我們建立美好的關係,我們卻常常將信將疑若即若離。
4.拉班在與雅各立約前的對話中,讓雅各看到神的保護和信實。神將拉班的氣勢洶洶,轉變為雅各的理直氣壯;將一場可能的殺戮,變成互不侵犯的立約;神將雅各的“逃離”,轉變成了祝福的分手(31:55,拉班為女兒和外孫祝福);一場可能立即開始的兩個家族的對抗,變成至少幾代人之間的和平。當雅各後來翻出拉結偷的神像的時候,回想這個時候的劍拔弩張,除了對神的感恩,還能有什麼?
亞蘭人拉班
拉班對耶和華的“相信”,跟對其他偶像的“相信”是一樣的,是為了自己的屬世的福氣。他想留下雅各,也是因為看到耶和華通過雅各給他帶來利益。他最後立約的話,說:“但願 亞伯拉罕 的神和 拿鶴 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 ”(創世記 31:53a),他完全糊裡糊塗,不明白亞伯拉罕的神不是拿鶴的神,也不是他們的父親他拉的神,反正他立約,就是把各路神明一網打盡就好。
25:20,聖經紀錄以撒的後代的時候,第一次提到“亞蘭人拉班”,第二次提到將“亞蘭人”和“拉班”放在一起是在雅各逃離的時候,(31:20)第三次是神警告拉班的時候(31:24)。而後來的“亞蘭人”是以色列人的仇敵。
雖然在創世紀沒有點明,但是其實亞伯拉罕一開始也是“亞蘭人”——“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 亞蘭 人,下到 埃及 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申命記 26:5)。但是當亞伯拉罕(那時還叫亞伯蘭)去拯救羅得的時候,聖經卻特意稱他為“希伯來人”(創世紀14:13)。
追本溯源,其實“亞蘭”是閃的第五個兒子,亞蘭人後來就住在亞伯拉罕離開的米所波大米,他們遠離神。
而亞伯拉罕和他的兄弟們其實來自閃的第二個兒子“亞法撒”(10:22),拉班也是亞法撒的子孫,不是族譜算下來的“亞蘭人”。之所以被稱為亞蘭人,是因為他們住在亞蘭人之地,跟隨了亞蘭人的信仰。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離開“本地”,就是他徹底離開了“亞蘭”。而拉班,雖然身體離開了“亞蘭”,但是靈裡卻依然與亞蘭聯合,他仍然是真真正正的“亞蘭人”。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羅馬書 9:8)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 3:7) 這彷彿是新約才出現的概念,卻早早就隱藏在舊約的啟示裡!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