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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週 第5天 擴張帳幕
讀經:
約翰一書 5【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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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0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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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Keep yourself from idols(遠避偶像)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5:21)
這一句乍一看好像跟前面沒有邏輯關聯,事實上,老約翰整篇書信的風格與保羅和彼得都甚不相同,彷彿老人家在跟小孫子講話一般,很多反反復復地細細講說!老約翰並非沒有邏輯,讀這篇書信需要了解一些他當時所針對的背景。那時候開始出現、成形的諾斯底主義,不承認基督道成肉身,它宣稱耶穌在受洗之前不過是一個人,只是在受洗的時候,基督(彌賽亞)才降在他身上,並且在他受苦死於十字架前離開了他,因此死的只是耶穌這個人,神子基督並沒有經歷死而復活。這樣把“耶穌”與“基督”分開,也導致他們把人的肉身和靈魂分開:他們認為有罪的只是肉身,靈魂無罪;因此可以放縱肉身,因為反正肉身總要一死,償還它的罪;並且他們認為不管肉身怎麼放縱,靈魂都是潔淨的,等等等等……
回到老約翰說的“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偶像這個詞,最原始的含義是“形象”,就是image。人們拜假神的時候,為自己樹立了一個形象,認為這個形象所代表的就是神,這就是偶像了;因此,不管是真的雕出來一個形象去拜,還是心裡有個形象去拜,都是偶像。諾斯底主義是一個異端邪說,它描述的所謂的“基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耶穌基督的形象,因此,諾斯底主義其實就是在拜偶像。對於我們自己來說,若是只是週日來聽聽講道,週五參加一下小組聚會,到處獲得一些不知是否精准的碎片知識,並且加上自己的想當然的理解,這樣在心中拼湊出來的形象,難道真的是主耶和華神的形象嗎?難怪我們時常會疑惑,為什麼神這樣做?為什麼神那樣做?為什麼神允許這個?為什麼神允許那個?——因為我們看到的神的工作,與我們心裡的“神”的形象不大相同!“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要回到聖經,要仔細研讀,要細細咀嚼,從聖靈裡找到神的真正形象!
回到5:4-21的內容:
5:4-5,“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這是反駁“肉身耶穌是人,靈基督才是神子”這個把耶穌和基督分開的說法),就是“從神生的”,這“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信心,就“使我們勝了世界”。這兩句經文裡,“勝過”和“勝了”是不同的,中文和合本用「勝過」表達原文裡的現在式,用「勝了」表達在原文裡的過去完成式。這個微小的差別,表明我們相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救贖我們,這個信心“已經勝過了這個世界,就是罪的掌控”,但是我們平時還是在不斷地與這世界爭戰,要日復一日靠著主耶穌過得勝的生活。這就是說,我們已經是在一場結局已定的戰爭(war)中,並且是我們是在必勝的一方;但是我們還是要面對大大小小的戰役(battle),在這些戰役裡,我們仍然是可以靠著基督得勝——基督徒沒有不“能”戰勝罪的藉口,神已經給了我們無堅不摧的武器,給了我們永不倒塌的堡壘。
5:6-12,聖靈、水和血的見證。
這也是針對諾斯底主義。主耶穌不單單是受洗的時候就是神的兒子,在他受死的時候也是(乃是用水又用血,5:6b),只有以神的身分的犧牲性救贖,才足以除去人的罪。並且聖靈在這過程中做見證:在主耶穌受洗的時候做見證,在聖靈降下進入信徒心裡以後,在信徒心裡繼續為主耶穌基督做見證(林前12: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聖靈的見證就是神的見證(9-12),不信神的人自然不相信神的見證,但是信神的就有神的見證在心裡,就是神賜給我們的,讓我們走過死蔭幽谷、出死入生的永生——我們經過神的大能,在心如死灰的時候卻蒙神拯救重新得力,這樣的奇妙的生命,見證神的真實,也見證了神為他自己兒子所做的見證的真實。
5:13-17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此處的“聽”並非我們對孩子說“爸爸媽媽的話你們要聽”那個“照著去做”的“聽”。這個“聽”,是“聽見”我們的請求的意思。神並非耳聾,也並非不關心;我們“若是照他的旨意求”,而不是照著自己的意思求,就可以“坦然無懼”:知道自己所求的沒有錯,知道主聽見,知道主關心,知道主必在他的時間用他的方式處理此請求。
這裡約翰特意說到一個例子,就是為“犯了不至於死的罪”的弟兄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這是合神心意的祈求,是神所喜悅的,他必成就,我們完全可以毫無疑惑。但是對於“犯了致死的罪”的,約翰卻說“我不說當為這事祈求”。對於“致死”的罪,說法不同,按照本書所針對的背景,應當是那些自稱是屬神的諾斯底主義的人,他們放縱肉體情慾,持續犯罪,使基督真道受毀謗,並不願意悔改。“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致死的罪”(5:17),由此可見,我們都免不了做不義的事,不要為自己開脫,因為“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但沈迷於罪裡不願意悔改的,就是致死的罪,得不到神所賜的生命。
5:18-20
老約翰用三個告白結束約翰一書: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 ,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承接上文,這裡的“必不犯罪”,一方面是不“practice sin”(持續犯罪),另一方面也是指上面的“致死的罪”(MSG)。神所生的也是神親自保護的,撒旦沒有辦法奪走。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我們是被神緊緊握在手中的,唯有屬於這世界的人,才會落入撒旦的掌握當中。自稱信神的不見得屬神,我們要堅信神緊握的靈魂絕對不會失去。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神的兒子主耶穌的到來,不僅僅讓我們明白真理(him who is true,真實的那位,就是主耶穌,就是真理),並讓我們住在真理之中。
5:21
主耶穌就是真神,就是永生。“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不要被別人勾畫的虛假形象所欺騙!
Zhu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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