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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第49週 第3天 務要傳道
讀經:
雅各書 3.1-4.12【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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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86【繁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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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有信心的行為(1)
3:1-12 有信心的行為——掌控舌頭
這段關於舌頭的教導,是從提出“不要多人作師傅”開始:“師傅”,就是“teachers”,教導的人。教導的人是傳遞神的話語的器皿。好的器皿不會污穢它所盛載的物。正如好的茶壺裡出來的茶水,應當是茶本身的味道,不能有茶壺本身材料的土腥味兒。傳遞神的話的器皿,也萬不可以在其中夾帶私貨,神放進去的是什麼,倒出來的就當是原汁原味,滿滿的都是神的豐富。這就是教導的人面對一個大誘惑、大挑戰,雖然因為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難以避免在神的話語上加上自己有限的理解,但是放縱自己,把教導當作發表自己的建議的機會,把教導當作發洩自己的不滿的出口,就要戰競!要曉得教導的人“要受更重的判斷”!好的器皿還有一個特質,就是他/她會被自己承載的美物滋潤,據說好的紫砂壺會被茶滋養,時間愈久愈是潤滑光澤,好的美玉也是如此。教導的人,若是利用教導放縱自己的私慾,那是拒絕了神的話的滋養,是大大的不妙!若是大有能力的神的話在被他/她經過思考、消化並傳講出來,卻在其生命中沒有功效,這樣的心是蒙蔽如同死物,比那些只是聽一下就拒絕福音的人更加頑固,若是一生如此,不知道在主的日子如何站立!
這一段,雅各用的代名詞都是“我們”。前面的教導,大多時候用的是“你們”。(唯有1:16-18,講到神揀選所有信徒的美好旨意,用的是“我們”。)雅各本身就是作教導的,這段話是他切身體會之肺腑之言。神給了作教導的人權柄,讓他們站在那裡,所有在下面的人必需靜靜聆聽,他們不能反駁,不好離開,如同敞開的容器接納做教導的人的話,教導的人要向這些器皿傾倒什麼,難道不應是心存敬畏和戰競嗎?
但這“作師傅”的,並非只是指在教會作教導的弟兄姊妹,你我做父母的,也是在做孩子們的師傅。神給了我們權柄,當我們教導的時候,孩子就像敞開的器皿,我們要反省自己,當存著敬畏戰競的心,往裡傾倒原汁原味的真理。
“舌頭”就是火,是罪惡的世界。若是不掌控自己的舌頭,有什麼說什麼,心裡的意念不在神面前先反省、悔改得蒙潔淨,那麼出來的就可能混雜諸多“不止息的惡物,滿是害死人的毒氣”,因此寧可安靜學道,閉口不言,多多禱告,不要放縱口舌。
3:13-18 有信心的行為——上頭來的智慧
前面一段的關於制服舌頭的教導,與此處的關於上頭來的智慧的教導,是分不開的。上一段的最後部分,講到“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是不應當的!”,但是事實是很多時候我們的口裡說出兩樣的話來,這是為什麼?因為我們心裡還存了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智慧”。“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3:14),提醒我們,在作教導的教導人的時候(也提醒沒有作教導的人在講話的時候),要查驗自己的心!若是心中在某事上沒有和平清潔,就不要藉著教導的機會去評論它,要單單定睛於神的純正真理,對於自己的還沒有在神面前得潔淨得蒙神喜悅的想法,寧可閉嘴不言,不然恐怕會帶出惡物和毒氣來!
這裡有兩個詞,“嫉妒”和“紛爭”(3:14、16),此“嫉妒”是指想要搶奪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此“紛爭”是selfish ambition,自私的野心。苦毒的嫉妒和自私的野心並不難查驗,它們是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伴隨(3:16)。凡是有“擾亂disorder”和“壞事vile practice”時,不管是已經在了明處,還是只僅僅在心裡,都要到神的光明處察驗自己,看看是否有“苦毒的嫉妒”和“自私的野心”,若是如此,不要“自誇”——就是硬著頸項說自己沒有問題;也不要說謊話抵擋真道——“be false to the truth”,就是明知真理是在對自己說話,卻故意忽略,卻要用真理來責備別人,或是明知自己在真道面前站立不住,卻找各種理由、藉口來逃脫(3:15)。
從上頭來的智慧帶來的生命是不一樣的(3:17-18)!1). 先是清潔(pure)——面對神的時候有清潔的心,不會有污穢之感,或者說,有上面來的智慧的時候,首先是潔淨我們的心懷意念。2). 後是和平(peaceable)——因著在神面前手潔心清,就在心中帶來平安,不再為自己不平,不再定罪他人,也不再因定罪他人而責備、定罪自己,那在內心的苦苦爭戰平息了。3). 溫良(gentle)——不再帶著刺,不再總像是被捏到痛處一樣跳腳。4). 柔順(open to reason)—— 不再是油鹽不進無法理喻,不再是聽不進別人的分辯。5). 滿有憐憫(full of mercy)——不再是只顧自己的感受,而是看見別人的感受和需要,而產生對別人的憐憫之心。6). 多結善果(full of good fruits)—— 這樣的智慧帶來的生命,結出美好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7). 沒有偏見(impartial)——不僅僅是不以外貌取人,也同樣不因人得罪自己而存偏見!8). 沒有假冒(真誠的sincere)—— 真實的愛、真實的善行、沒有虛假。只要心裡還有苦毒殘留,外表的善意就成了虛假。9). 前面的這些,說明從上面來的智慧,是首先幫助我們與神和好,因此心中得潔淨、得和平、生命得結果子,同時帶來與人的和好,溫良柔順、滿有憐憫、沒有偏見、沒有假冒。因此我們從神那裡得智慧,與神和睦、與人和睦,就在和平裡得到義的大豐收(a harvest of righteousness)。
這上頭來的智慧的道理,並非是模模糊糊的大道理。事實上,它可以針對我們的生活中的芝麻綠豆的小事。我們在人際關係上出現“擾亂”和“壞事”了嗎,就到神面前求上面的智慧,他是“厚賜眾人,並不斥責人的”,他所賜的智慧,不是讓我們先去做什麼來修復關係,而是先讓我們將自己的心思意念呈上,認罪悔改得蒙潔淨,就得到屬天的平安,因此不再專注於自己,而是專注於神,於是才能看到別人的爭扎,才有憐憫之心,才能除去偏見,才能真誠地去愛和關懷,這樣美好的“行為”,乃是從被神堅固的信心生出來的行為。
4:1-10 有信心的行為——悔改自卑
這一段經文,首先提出的現象是信徒間的“爭戰”(吵架,quarrels)和“鬥毆”(fights),這現象的本質,雅各說,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4:1)。
參照ESV譯本,這戰鬥之私慾的“私慾”,被翻譯成“passion”,即“激情、情感”,在後面一句“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其中的“宴樂”,也是“passion”。基督的受難也被翻譯為“the passion of Christ”。很有趣,這私慾沒有被翻譯為“desire”,下面的那個“你們貪戀”的“貪戀”,才是被翻譯成“desire”。我們的passion是什麼呢?任何passion,如果不是主耶穌受難的那種捨己的passion,就會成為戰鬥的私慾;任何passion,如果不是能為主放下的passion,就成為滿足自己的“宴樂”!這樣的passion,有的是明顯的,有的是隱藏的,就如舌頭,有的惡物和毒氣是明顯的,有的是隱藏的,尤其是在神的真道中夾帶私貨的時候;前面說的現象,“爭戰鬥毆”,有的也是明顯不對的,有的卻是打著為主做工的旗號的,passion也是一樣,在教會裡事奉主不能是因著“我們自己的passion”,而應該是因著“主耶穌受難的passion”,應當學習“主耶穌捨己的passion”。It’s not about me, it’s about Jesus.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不求,是因為想要靠著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因此不去神那裡求;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求不著,是因為求的動機錯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passion。
這樣的心態是與世俗(一切為了滿足自己,這樣的罪的價值觀)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一切為了滿足自己,就不能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下面一句比較費解,什麼是“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以至於嫉妒。”呢?此處的嫉妒,不是前面的“苦毒的嫉妒”。前面的“嫉妒”,是我們因為別人有而自己沒有所產生的嫉妒,是因為本來不屬於自己的卻想要得到而產生的嫉妒;而此處的嫉妒是戀愛的嫉妒,是我們本已經屬於主,在心中有主的靈,我們與他之間有神聖的約的關係,宛如婚約一般完全委身,但是若我們貪戀世俗,就是背叛了神。因此,這“嫉妒”,是本來屬於他的卻背叛了他與世俗“淫亂”,而帶來的嫉妒。
有敬虔的信心,應當“順服神”、“抵擋魔鬼”、“親近神”、手潔心清、悔改自卑(4:7-10),就必然除去前面的“爭戰”和“鬥毆”——雅各雖然說的是在教會裡,但是在我們的家庭婚姻當中,與同信一主同感一靈的配偶之間,是人際關係的第一首要的戰場,若有爭戰鬥毆,讓我們按照雅各的提醒,來到主面前悔改、自卑、順服,抵擋魔鬼,親近神。
4:11-12 有信心的行為——不要論斷
首先,“論斷”不是我們憑著感覺就可以說別人是不是在論斷的。事實上,如果論斷的定義是“自己感覺被論斷就是論斷”的話,當我們覺得自己被論斷,因此指責別人論斷自己的時候,我們自己卻也同時是在論斷別人,說他們在論斷我們。究竟什麼是“論斷”?“論斷”,此詞的本義是“挑選出來”,就像主耶穌所說的,到了他來的時候,他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留下,把稗子燒了,這樣的事,是主耶穌的主權,不管是稗子還是麥子,都沒有權利斷定別人是稗子還是麥子,沒有權利決定他最後是得救還是沉淪。因此,這樣論斷弟兄最終的結局,就是侵犯了那“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能救人也能滅人的”神的主權。我們這處於律法(新約)之下的,卻把自己當作使用這律法來審判人的,就是“論斷律法”。“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決定別人最終的結局)呢?”
再結合這次的經文,“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與“論斷”並列,似乎批評就等同於論斷。但是批評此詞在英文裡的翻譯是“speak against”,用現代中文應該是“批判”的意思。因此,這裡強調動機和態度,我們可以批評弟兄,但不應該是against他,而是為了他的益處。聖經裡處處都是要求我們為弟兄姊妹的信心擔負勸勉的責任,見到軟弱犯罪的弟兄姊妹,要憑著愛心和真理,為了他/她的益處,向他/她指出來。因此,不可論斷,絕對不是指不可以指出弟兄姐妹的錯誤。
再次,這裡特別著重提醒的,是“我們自己”不要論斷弟兄姊妹,而不是拿著這段經文去砸別人,指責別人論斷自己。讓我們省察自身,我看見了他人的讓我自己不喜悅的行為,要先思考,這是因為他的確犯了罪,還是只是我與他的不同;其次,我要省察自己,我心中的動機和態度,是神讓我看到了一些可以幫助那人更加榮神益人嗎?是真的出於愛弟兄姐妹的心,為了他的益處嗎?最後,若是事態不好,我心中憤怒糾結,反省我自己有沒有在審判他,定他的罪嗎。這段經文,是勸勉我們行事為人要從操練內裏的信心開始。
Zhuo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