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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第1天 贖罪之祭

讀經:

利未記 4.1-5.13【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詩篇 64【繁體】
【简体】 【NIV】 【YouVersion】

讀經分享:【贖罪】

March 26, 2018

利未記第四章開始於一個新的標題,
是摩西對以色列人的新的曉諭: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
任何事上所誤犯的每一件,
都當為他所犯的罪過,
獻上犧牲為贖罪的獻祭。

贖罪祭所講的不是自願的奉獻,
而是在不潔的事上的強制潔淨。

贖罪祭教導我們罪的本質,
和神對罪的看法和重視。

誤犯的罪也許不如叛逆的罪一樣嚴重,
但仍需贖罪祭的認真補救,
真正的贖罪不是輕易的順便,
而是仔細思想和有意識的選擇。

雖然神可以單方面提供寬恕,
但人的悔改才能接受寬恕的好處。

利4: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禱告:

願我們以悔改的心對待神的寬恕,而不是理所當然的接受禮物。

提醒:

不可輕看自己的罪,因為神不輕看我們的罪。

錢斌傳道